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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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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7、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战略,继续通过投资运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产业链横向、纵向延伸和能源的高效利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推动“产—供—销—储—运”联动机制,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促使全员劳动生产率、装置运行率、生产成本和综合能耗实现“两升两降”。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PVC)(含糊树脂)86.68万吨,离子膜烧碱(含自用量)60.50万吨,粘胶纤维19.30万吨,粘胶纱10.76万吨,电石118.02万吨,发电63.29亿度。

项目建设方面,托克逊能化200万吨电石一期60万吨/年项目配套的二号30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17年2月16日成功并网发电运行;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系统运行稳定,已通过项目验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即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工作;阿拉尔富丽达20万吨/年粘胶纤维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金富纱业130万锭纺纱项目二期65万锭项目、三期20万锭纺纱项目6座主车间中,5座主车间已陆续建成投产使用,目前具备145万锭的生产能力;富丽震纶200万锭纺纱项目一期100万锭纺纱项目12座主车间中,10座主车间已陆续建成投产使用,目前具备86万锭纱线的生产能力;阜康能源PVC深加工基地项目完成中交,系统联动、调试工作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投料试生产运行;阜康能源15万吨烧碱项目正在进行工程前期手续、工程设计与设备技术协议谈判工作。

并购重组方面,阿拉尔富丽达以总价款11.70亿元受让了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包”(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线机器设备设施和土地、房屋构筑物等);托克逊能化通过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以总价款1.42亿元竞拍取得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水泥资包(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水泥及熟料生产线机器设备设施和土地、房屋构筑物等),为配套实施托克逊能化高性能树脂产业园项目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奠定了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公司2017年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按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的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2,000.28万元(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为基础,各股东以现金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万元,2017年2月9日首期新疆富丽达出资8,000万元,6月28日出资2,000万元,持有阿拉尔富丽达40.00%股权,能够对阿拉尔富丽达实施控制,新疆富丽达合并阿拉尔富丽达报表日确定为2017年2月9日。

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张嘉海、孙治中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经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50.32万元(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为基础,2017年6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7日出资450万元,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90.00%股权,原股东张嘉海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6.00%股权30万元,原股东孙治中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4.00%股权20万元。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2个公司,具体为: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8日,公司与母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共同组建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中泰化学出资比例60.00%,中泰集团出资比例40.00%,首期中泰化学出资1,200万元,中泰集团出资800万元。

上海中泰宏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6日,本公司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天山祥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梁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上海中泰宏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17年1月完成出资340万元,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75万元,持股比例35.00%,上海梁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00%,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00%,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00%,乌鲁木齐天山祥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00%,2017年8月完成出资。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2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九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新增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新增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培荣回避表决)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2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充分的讨论,就提交会议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新增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新增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目前正在建设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特种高性能专用树脂产品。根据托克逊能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向托克逊能化提供财务资助100,000万元,期限 1 年,利率以中泰化学融资利率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一)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电石生产销售;电力生产和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水泥生产和销售;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555,459.64万元,负债总额为412,675.25万元,净资产为142,784.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29%。(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托克逊能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17年度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托克逊能化2017年度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此次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有能力控制资金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其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财务资助的利率以公司融资利率为准,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下属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300,649.5万元,其中:中泰化学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19,250万元,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85,499.5万元,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5,90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400,649.5万元。

公司目前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基于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能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款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融资租赁”)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中泰融资租赁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利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14,000万元,保证金比例30%。期限不超过两年,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中泰融资租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利率:最终与银行签订合同为准,期限不超过三年,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泰融资租赁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其经营业务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

主营业务: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杠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6,270.65万元,负债总额为257,552.98万元,净资产为118,717.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45%。(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

(1)中泰融资租赁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1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中泰融资租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是根据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经营业务需要。中泰化学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87,419.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1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24,499.5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2,969.13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0,21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3,483.86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5,951.7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7,018.1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3,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967.2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920万元;为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16,399.89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7,0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627,419.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4.87%。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湖苇业”)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2,000万元保理融资到期未还,浦发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博湖苇业偿还前述2,000万元融资款项本息,并要求本公司和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博湖苇业偿还前述款项和相关利息,并要求本公司和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提出上诉;自治区高院二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判决博湖苇业偿还保理融资款本息2,370.10万元,本公司和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博湖苇业追偿。本公司认为系浦发银行和博湖苇业违法办理保理业务,本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为此,本公司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采取其它相关司法救济措施积极维护权益,最高院已经受理,公司将予以后续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香港”)根据其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采购皮棉等商品,2017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2、新增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化工”)销售燃料、动力、固碱等产品,2017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3、新增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进出口”)根据其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等,2017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4、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销售煤、兰炭等产品2017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5、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备品备件、油料、石灰粉、电石、水泥等产品2017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6、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设备、备品备件、水泥、化工用品等,2017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7、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公司拟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石灰石等产品,2017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8、新增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融资租赁”)根据其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17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9、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纤维”)及下属公司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天泰纤维及下属公司采购棉浆粕等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天泰纤维及下属公司销售棉短绒等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10、新增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在前期承包经营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新农化纤”)生产装置期间,阿拉尔新农化纤向浙江富丽达采购一批浆粕,价值14,398,023.26元。2017年4月公司重组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后,购买了阿拉尔新农化纤资产包,因此阿拉尔新农化纤与浙江富丽达上述未执行的采购合同由阿拉尔富丽达与浙江富丽达继续执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1、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沈宏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5,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向新疆沈宏集团采购氧化铬、电解铬等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向新疆沈宏集团销售其生产原材料,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向新疆沈宏集团提供运输等劳务,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中泰集团于2017年7月7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7]222号】中“同意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本次划转后,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参股公司,确认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关联方,目前上述股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12、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中泰集团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供应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发生相关业务,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泰国际供应链采购棉短绒,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接受中泰国际供应链运输、进出口代理等劳务,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9日召开的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关于新增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泰香港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共发生交易1,234.13万元;阜康能源与新鑫化工共发生交易7.38万元;中泰进出口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共发生交易16.99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共发生交易18,131.07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662.33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56.19万元; 公司下属公司与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56.19万元;下属公司与盛泰矿业共发生关联交易0万元;阿拉尔富丽达与浙江富丽达发生关联交易1,439.8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1,522.3万元;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中泰国际供应链发生关联交易137.13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特隆州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经营范围为棉花生产、棉花生产半加工、棉花-纤维全加工,棉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及配套服务业。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中泰(丹加拉)资产总额67,544.34万元,负债总额52,371.17万元,净资产15173.17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85.71万元,净利润279.64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26日,注册资本13,3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良甫,法定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阜康市与米泉行政界线以东500水库以南办公楼),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

截止2017年6月30日,新鑫化工资产总额29,057.71万元,负债总额16,466.99万元,净资产12,590.72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7万元,净利润5.72万元(未经审计)。

3、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19,23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良甫,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后峡,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1,545.23万元,负债总额95,431.82万元,净资产116113.41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109.94万元,净利润-75.72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2年09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1室,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电气设备等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829.91万元,负债总额89,599.92万元,净资产3,229.99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1,555.96万元,净利润148.93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5,369,381.84万元,负债总额3,718,109.65万元,净资产1,651,272.1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739,691.50万元,净利润187,684.22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审计)

6、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红权,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内第三辅道东侧(新冶能源化工股份公司内),主营业务为矿业机械设备、石油机械机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硬件、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975.33万元,负债总额4,746.54万元,净资产228.79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4万元,净利润-48.32万元(未经审计)。

7、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6日,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延杰,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截止2017年6月30日,泰昌实业资产总额90,969.58万元,负债总额53,457.63万元,净资产37,511.9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02.83万元,净利润339.95万元(未经审计)。

8、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注册资本6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勇,法定住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柳毛湾镇工业区光明路南侧,主营业务为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化学纤维、工业硫氢化钠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天泰纤维资产总额221,053.21万元,负债总额159,086.54万元,净资产61,966.67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6,606.26万元,净利润1,990.13万元(未经审计)。

9、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09日,注册资本29,338.2万元,法定代表人戚建尔,法定住所为杭州市萧山区第二农垦场,主营业务为粘胶纤维、差别化粘胶纤维、功能化粘胶纤维及其元明粉(限制类产品除外)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浙江富丽达资产总额899,626.26万元,负债总额586,808.76万元,净资产312,817.51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0,350.21万元,净利润2,038.32万元(未经审计)

10、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3月08日,注册资本29,338.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芳玲,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主营业务为铬盐产品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7年6月30日,沈宏集团资产总额245,578.09万元,负债总额219,651.99万元,净资产25,926.10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5,629.70万元,净利润-188.36万元(未经审计)

11、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1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胥俊峰,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路416号乌鲁木齐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服务楼二楼217室,主营业务为道路集装箱运输;道路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包装等。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中泰国际供应链资产总额7,762.94万元,负债总额5,368.80万元,净资产2,394.14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90.48万元,净利润-5.86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08%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49%的股份,为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良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3.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子公司。

4、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是中泰集团联营企业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李芸华女士担任天泰纤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确认天泰纤维为公司关联方(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

6、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娇女士担任泰昌实业的自然人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7、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5%的股份,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8、根据中泰集团于2017年7月7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7]222号】中“同意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本次划转后,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参股公司,确认新疆沈宏集团为公司关联方,目前上述股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17年拟新增与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商品,运输服务等关联交易业务,以上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了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新增关联方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2年11月4日、11月21日经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1,83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阜康公司”)增资,用于建设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22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75,748.84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将本次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1月新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为支付中国化工报社信息披露费和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费共计23万元不属于其他发行费用,扣除该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77,405,748.84元。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12月28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78,125,380股。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6,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77,049,180股,发行价格7.3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蓝天物流、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投资项目建设、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及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年4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788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止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利润分配事项,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由原来的7.32元/股调整为7.3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377,049,180股调整为不超过378,082,192股。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最终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后的余额2,676,599,997.64元,已于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6年10月18日,金富纱业、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金富纱业20万纱锭项目”、 “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及“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41,099.52万元、32,185.69万元、131.67万元、159.61万元,共计人民币73,576.49万元,关于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第01740012号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1、中泰化学用募集资金向新疆富丽达增资95,402.82万元,按1:1折为新疆富丽达的注册资本,其中:27,947.96万元用于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67,454.86万元通过新疆富丽达以增资方式投向金富纱业。

2、中泰化学与新疆富丽达按照金富纱业现有的股权比例同时向金富纱业进行增资,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万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万元,增资资金均按1:1折为金富纱业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20万纱锭项目建设。

3、中泰化学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蓝天物流增资35,744.75万元,增资资金按1:1折为蓝天物流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

4、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7,358.58万元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后,剩余71,401.44万元用于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按上述方案实施后,中泰化学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注销,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将全部转入中泰化学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方案经公司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8日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开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至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同意托克逊能化开立2个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支出。托克逊能化分别于2014年8月21、22日在兴业银行和国开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中泰化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9月26日、2013年12月24日与国开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行为。(下转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