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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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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公司在兴业银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于2014年9月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开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国开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均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6月30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中泰化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号:512050100100159505)实际未使用,于2016年12月29日办理销户。

注2:中泰化学募集配套资金按方案实施后,中泰化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家开发银行(账户号:65101560065742360000)于2016年12月23日办理销户,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1,286,210.44元已全部转入中泰化学基本户。

注3: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存在未达账项25,390元(银行手续费10元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退款25,400元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蓝天物流已于2017年7月入账。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有较大差距,将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建设进度。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结合氯碱行业市场情况及时进行战略调整,为降低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分别于2013年10月10日、10月30日经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存放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后及时进行调整。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经公司2013年11月7日、11月26日召开的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经2014年2月14日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7,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253,000万元(滚动使用15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59,929,711.41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2014年2月使用7,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10月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户,9月使用4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中泰化学流动资金,10月17日将国开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8,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中泰化学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完成了向标的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的增资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中泰化学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2016年12月21日、2017年5月18日,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将前期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1,5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未归还的募集资金,新疆富丽达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4.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止2017年6月30日,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泰化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富丽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四)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2014年8月20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如出现节余资金,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托克逊能化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将剩余募集资金约4.4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中泰化学的流动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对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集资金增资至托克逊能化期间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自2014年8月20日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托克逊能化60万吨/年电石项目款项为123,679,507.68元。该事项于2014年10月10日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4]第01740009号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托克逊能化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付款计划,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经公司2014年8月20日五届十一次董事会、9月11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9.5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月6日托克逊能化与国开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理财本金为2.6亿元,期限为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待理财计划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理财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

截至2016年1月6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2.6亿元及理财收益1,248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已于2015年7月投产,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主要为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根据付款计划,托克逊能化于2016年12月5日将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五、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司 单位:万元

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最初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等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3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5:00至2017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2.1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2.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3、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1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2新增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3新增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4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5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6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3.7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3.8新增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3.9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3.10新增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11新增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3.12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26,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5:00至2017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