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45版)

重要提示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0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投资人只能在开放期进行申购与赎回。投资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在封闭期期间不能按基金净值自由赎回,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27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电子商务部、机构业务一部、机构业务二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十九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兴哲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唐山钢铁公司技术员、调度,河北省委科教部干部,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干部,河北省体改委证管办副主任,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顾问;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兼任河北国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河北大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卓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雷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京清华消防研究所秘书,深圳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产权科科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秘书、公司治理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曾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蒋茜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刘志刚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9年基金从业经历。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2月3日起转型为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更名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括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61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刘健

电话:010-57092637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8或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向纯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迎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 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26607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ecitic.com

2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9、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陈广浩

电话:0755- 89460506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李勇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3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027-87006003*8020

传真:027-87006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36、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15810201340

传真:028-62825388

客服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home.com

3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鑫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电话:18910325400

传真:010-89189289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 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fund.jd.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和权证,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从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和开放期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我国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发展特点的理解,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跟踪把握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据此形成一定的预期和判断,动态调整债券资产和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运作风险,提高基金整体收益。

2、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依据债券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将债券市场划分为一般债券、信用债券和附权债券三个类别。通过对债券市场预期风险水平及相对收益率、类别券种的流动性、信用水平等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上述三个类别券种的配置比例。

(1)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一般债券,包含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对于一般债券,本基金主要通过套利策略获取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包含公司债券、企业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及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等,对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进行判断,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包含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在综合分析附权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安全边际较高、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附权债券进行投资,并结合行业分析和个券选择,对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关注,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

鉴于各券种的收益率变化和利差变化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且各经济阶段内的各券种波动性特征也存在不同,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比较各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收益率水平、市场偏好、流动性等特征,结合具体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

3、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投资于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股票,同时参考公司的历史分红情况和分红能力。本基金将全面考察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等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比较,挖掘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结合国债市场交易情况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7、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配置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开放期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