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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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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28           公司简称:兴业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稳中向好,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化,中国铸造行业迎来了全面转型升级攻坚之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依托企业、产品和服务优势,抓住国家、行业调整时机,做强、做优主营产品,全面推进营销工作,坚持研发创新驱动,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1、加强营销管理,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持续改进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细化区域和客户管理,努力拓展新客户,业务开拓取得较好进展。同时随着国家“铸造行业准入制度”的落实,国内市场淘汰一批规模小、产能落后的铸造企业的成果已初步显现,分散的订单集中于优质的、颇具规模的铸造企业,而公司的客户大都为装备制造或铸造行业内的骨干企业,获得了更好的发展。公司紧抓市场机遇,营业收入获得进一步提升。

2、坚持创新驱动,科研能力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持续创新,集成运用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有效减少废水的排放,解决了生产工艺废水处理工艺复杂、有害因子降解成本高的技术难题,环保处理技术进一步提升;研发成功糠醇替代品应用持术,在主营产品——自硬呋喃树脂的主要原材料糠醇价格涨幅较大情况下,该技术可以达到降本增效的效果;随着汽车轻量化要求的提高,有色合金铸件在汽车铸件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有色铸造用树脂需求增长明显,同时日趋严格的环保要求对主营产品——冷芯盒树脂环保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研制的超级铸铝用冷芯盒树脂应运而生,该产品具有强度高、制芯高效、有害成分少等优点,可明显减少树脂加入量,减少砂芯发气量,改善铸件工艺性能,同时该树脂有害成分少和加入量的减少可明显提高树脂环保性,改善作业环境。公司在树脂应用方面朝着绿色铸造方向不断改进、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减轻环境负荷,有效应对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的变化,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铸造用粘结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3、强化企业管理,卓越品质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企业管理制度,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梳理优化, 从采购、生产、质检各个环节入手,严抓重管,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产品品质不断优化、细化,同时加强了环保、安全管理,确保在产销量不断增长情况下,公司良好的经营态势。

4、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产出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抓紧进行,在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资金项目已完成进度的基础上,募投资金到位后,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高效、高标准质量、尽可能节省投资的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于2017年7月初,《年产7.5万吨铸造用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将按规范程序安排试生产阶段,符合条件后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2017年后半年尽早地实现项目正式投产,发挥经济效益。

公司自筹资金,适时启动的“陶瓷过滤器项目”、“发热保温冒口项目”等铸造辅助材料产品项目建设,也按计划在抓紧建设之中。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 8月 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进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 2017 年7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8 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0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1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4.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133.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871.7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6] 50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1-6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65.1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000.00万元,到期赎回4,00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10,354.38 万元,支付部分发行费21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37万元;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1,419.48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87.44万元。

截止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51.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7.4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管理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12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苏州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8797895);同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30154800001417)。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1,419.4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3,543,755.7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专字[2016]5157号《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7年1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3,543,755.75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原在管理费用中列示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原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调增“税金及附加”2016年度金额981,509.54元,调减管理费用金额981,509.54元。

本次调整对2016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 5,807,355.75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5,807,355.75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兴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兴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三)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