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8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终止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增财”)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11日起,北京增财终止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7年8月11日起,北京增财终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各项业务。

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关系管理中心: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申购。此次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