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2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8月4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朱磊先生委托董事杨生浩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9票,弃权票9票。
此议案尚需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授信, 期限一年,公司以部分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17-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有效管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保费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费额度内,负责投保事项的具体确定与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调整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检验部门的独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质量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分析指导的职能。将技术中心质检、体系认证相关职能予以剥离独立,设立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职能为:负责各类进厂物资的取样、送样及质量检测与评定;负责成品纸的物理指标检验、等级判定,并对车间的产成品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公司产品标识、产品包装质量管理及品牌建设相关基础工作;负责进出公司原辅物料的过磅计量、统计及进厂物资的质量折扣;负责公司质量认证体系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薪酬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圆满完成,公司成功进入数据中心产业,实现了产业转型,形成了造纸和数据中心双主业格局,公司副总经理傅强先生、杨晓刚先生薪酬标准与IDC行业同等职务薪酬水平相比差异较大,拟参考IDC行业平均水平进行调整,税前年薪总额定为6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2016年度效绩薪金及专项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提名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月11日
附件:
季向东简历:季向东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季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季向东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季向东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2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第十条修改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第十一条,后面内容条数相应顺推。
二、原第一百零一条(八)修改为:
(八)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九),后面内容条数相应顺推。
三、原第八章修改为:
“第八章 党委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第九章,后面内容章、节、条数相应顺推。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2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时,董事会成员暂缺一名独立董事,原公司独立董事张小盟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继续担任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尚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拟对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一、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许仕清先生、杨生浩先生、蒋利亚先生、张小盟女士和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许仕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张小盟女士、刘景省先生和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小盟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三、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玉涛先生、张小盟女士和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玉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
一、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许仕清先生、杨生浩先生、田生文先生、陈尚义先生和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许仕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陈尚义先生、刘景省先生和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尚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玉涛先生、刘景省先生和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玉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3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0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8,463,035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4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45,300,000 元,减除发
费用 17,000,000 元后,余额为 1,928,300,000 元。上述情况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210531 号《验资报告》。
二、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云创”)目前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其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有关前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0 日披露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和 2016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另外,公司亦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其及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关前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截止2016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4050155010000000103)中的募集资金 3,540 万元已全部按照约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部分募集资金截止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仍在正常使用中。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满足宁夏云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宁夏云创分别又在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增加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拟分别与其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拟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民泰银行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1、宁夏云创已在民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583525310200015,截止 2017年8月10日,该专户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宁夏云创建设中卫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宁夏云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国元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宁夏云创、公司和民泰银行应当配合国元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元证券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宁夏云创、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国元证券应当对宁夏云创、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3、民泰银行按月(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宁夏云创出具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抄送国元证券、公司。民泰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宁夏云创每次从专户中支取资金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支出说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民泰银行、国元证券,支出说明至少包含如下信息:支取时间、支取金额、收款单位、汇款用途等,支出说明应加盖宁夏云创及公司公章后生效。
5、宁夏云创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宁夏云创及民泰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元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民泰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国元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国元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元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宁夏云创或者国元证券可以要求宁夏云创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经国元证券及公司同意,宁夏云创有权根据募投项目或业务发展的需要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本协议自宁夏云创、民泰银行、国元证券、公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恒丰银行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1、宁夏云创已在恒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802310010122818363,截止 2017 年 8 月10日,该专户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宁夏云创建设中卫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宁夏云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元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宁夏云创、公司和恒丰银行应当配合国元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元证券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宁夏云创、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国元证券应当对宁夏云创、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3、恒丰银行按月(每月 2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宁夏云创出具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抄送国元证券、公司。恒丰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宁夏云创每次从专户中支取资金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支出说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恒丰银行、国元证券,支出说明至少包含如下信息:支取时间、支取金额、收款单位、汇款用途等,支出说明应加盖宁夏云创及公司公章后生效。
5、宁夏云创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宁夏云创及恒丰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元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恒丰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国元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国元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元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宁夏云创或者国元证券可以要求宁夏云创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经国元证券及公司同意,宁夏云创有权根据募投项目或业务发展的需要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本协议自宁夏云创、恒丰银行、国元证券、公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3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8月28日(星期 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15:00至2017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7年8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提名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8月1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月27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8月27日上午8: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奎毅
联系电话: 0955-7679334 7679339
传真: 0955-7679216
电子邮箱: yky1662@126.com
邮政编码: 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360815 , 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 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 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 “反对” 或“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7-03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蒋利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利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蒋利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蒋利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蒋利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蒋利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