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担保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8月29日14时30分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8,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19.72亿元,美金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56.7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4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48.22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4.78%。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63.10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87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1.63%。
2、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9,622万元。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非银行融资类);计算机软件开发,互联网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 2016 年12月 31日,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8.88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7.7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34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12.56%。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1.58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8.2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936.5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28.67%。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一
致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公司经营所必须,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 19.72 亿元人民币,3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5.23%,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63 %。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9日
至2017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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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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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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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李鹏程先生的书面辞请报告。李鹏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李鹏程先生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对李鹏程先生在担任总裁助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