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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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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5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2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3人。张建国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张金常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涂兴子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王启山董事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王兆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60号公告)

二、关于审议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增补王良先生、王新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简历如下:

王良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中国神马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

王新义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良先生和王新义先生的诚信、其在有关行业的成就及经验、其专业及教育背景以及身体状况符合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增补王良先生和王新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关于设立平煤股份供水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

四、关于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61号公告)

五、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理、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及通过该行办理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期限三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签署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六、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62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杜波先生、涂兴子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事项之前,已将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倡导“绿色出行”,实现节能环保的要求下,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由于本次租赁服务为公司和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平煤股份拟修订和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综合服务协议,增加综合服务项目为电动汽车租赁服务。该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5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2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8人。监事赵海龙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赵全山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监事于泽阳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梁红霞女士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增补梁建民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梁建民先生简历如下: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师级)、总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梁建民先生的诚信、其在有关行业的成就及经验、其专业及教育背景、以及其身体状况符合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增补梁建民先生为公司监事。

二、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6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主要是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该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修订综合服务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参照中国证监会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对比表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下属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改制方案为:公司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公司”)。天宏选煤公司成立后,拟以划转的方式将天宏选煤厂的整体资产、负债及其相关联的人员投至新公司。

一、概述

为促进洗煤厂公司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管控由成本管控向以利润为中心转变,控制经营风险、调整产品结构,开展差异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公司拟将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改制方案为:公司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设立天宏选煤公司。天宏选煤公司成立后,拟以划转的方式将天宏选煤厂的整体资产、负债及其相关联的人员投至新公司。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地:平顶山市矿工路东段一号;

3、法定代表人:高金华;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煤炭洗选,煤炭销售。(暂定,以工商部门登记范围为准);

6、注册资本:500万元。

三、天宏选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拟设立的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一名监事、一名总经理、五名副总经理、一名总工程师和一名总会计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制设立天宏选煤公司,对转变管理机制,增强企业自主性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管控由成本管控向以利润为中心的转变,提升经营效果。另一方面有利于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争取到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

五、设立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煤炭行业经过2016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去产能政策改革之后,煤炭企业和下游企业的供需关系由过去的严重失衡到现在已经趋于基本平衡。但是煤炭行业多年积存的问题不是短时间能够缓解的,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煤炭行业政策变化对市场供求影响较大,因此天宏选煤公司的后续运行可能面临相应的政策风险。

2、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更加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进一步下降,属地政府甚至会出台一系列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规定,在特殊污染天气情况下会临时启动限产、停产等应急措施,因此,天宏选煤公司的后续运行可能面临一定环保风险。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深化调整产品结构,开展差异化经营。公司部分矿井的丁、戊组和庚组煤都是作为低质动力煤销售,随着环保严格和煤炭需求下降,这部分煤种出现了销售困难局面,影响了煤矿的正常生产,资源价值利用率低。天宏选煤针对这部分原煤G值、Y值高以及内灰低等优势,与低硫戊组煤匹配互补,生产中硫肥精煤,不仅把低质动力煤洗选、转化为高质动力煤和精煤,提高了产品附加值,还可有效缓解部分矿井原煤销售压力。设立天宏选煤子公司后,强化生产组织和设备运行管理,精心操作、精细管理,发挥各项环保设施功效,确保生产顺畅运行、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全力抓好新产品的开发生产,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开拓市场,有效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拟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和关联企业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的科技”)租赁电动汽车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由于本次租赁服务为公司和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拟修订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综合服务协议,增加综合服务项目为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物流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畅的科技是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自然人股东(核心员工持股)共同出资设立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占股25%,对畅的科技具有重大影响。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概述

在倡导“绿色出行”,实现节能环保的要求下,平煤股份拟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物流公司和关联企业畅的科技租赁电动汽车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由于本次租赁服务为公司和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拟修订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综合服务协议,增加综合服务项目为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二)关联关系介绍

物流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畅的科技是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自然人股东(核心员工持股)共同出资设立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占股25%,对畅的科技具有重大影响。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28,147.8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54.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2017年8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3人。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参与表决的9名非关联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前本公司就此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一街12号;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肆佰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贸易;通勤服务;汽车保养服务;汽车零配件批零兼营;机械设备租赁等。

截至2017年6月30日,物流公司总资产为37,799万元,净资产为17,044万元。营业收入8,987万元,净利润-12万元。

(二)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北(北环路1369号);

法定代表人: 朱亦新;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出租车客运、公共电汽车客运;旅游客运;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及维修;充电站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互联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广告发布、制作、设计;电气自动化工程设计、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租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旅游咨询;票务代理;国内旅游经营服务、入境旅游经营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畅的科技总资产为5169.23万元,净资产为2696.48万元。营业收入338.03万元,净利润46.41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原则

本次电动汽车租赁服务定价根据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依次采用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按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所支付的费用不应高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其附属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二)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数额以满足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单位需要为原则,按实际服务所需要的电动汽车数量进行合理计量。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预计。交易类别增加为综合服务费之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符合环保政策要求、节能减排效益明显。平煤股份作为上市公司,每年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运行噪声更小,运行更平稳,零污染零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2、通过租赁电动汽车能够为职工提供更加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并且能够为平煤股份节省车辆的购置成本。

3、能够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平煤股份关停矿井富余人员。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倡导“绿色出行”,实现节能环保的要求下,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由于本次租赁服务为公司和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平煤股份拟修订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综合服务协议,增加综合服务项目为电动汽车租赁服务。该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综合服务协议主要是为平煤股份提供职工通勤和公务用车服务。该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修订综合服务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8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

至2017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8月25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传真:(0375)2726426,联系人:薛新奎、曹明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