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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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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苏州市心著华庭、苏地2015-WG-22号、苏地2015-WG-23号、苏地2015-WG-24号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期限24个月。本次融资由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10亿元事宜,为完善融资交易结构,除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还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抵押担保,期限24个月。公司同意该抵押担保事项,由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履行其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实施。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承诺到期回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信托收益权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10亿元事宜,为完善融资交易结构,除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外,公司另外承诺如该笔融资到期时未顺利实现清偿,公司将回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信托收益权,回购价款为该笔融资未清偿部分的本金及其利息合计金额。

4、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二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10亿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事宜。为保证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理权益,顺利推进该融资事项,公司拟对该抵押担保事项向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第1、2、4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投资”)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苏州投资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由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苏州投资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由于苏州投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苏州投资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56.2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苏州投资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期限24个月,由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62,899,529.29元的50%,上述担保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再由本公司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9号1幢(狮山街道办公室209室)

2.3 法定代表人:杨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5 注册资本:4000万元

2.6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程施工准备服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2.7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母子公司

2.8 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306,363.24万元,合并负债总额303,529.18万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2,834.07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合并净利润-1,964.79万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301,978.97万元,合并负债总额299,681.49万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2,297.4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合并净利润-536.59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放款日起24个月;

3.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苏州投资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苏州市心著华庭、苏地2015-WG-22号、苏地2015-WG-23号、苏地2015-WG-24号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56.2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投资”)

●担保人名称: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苏州投资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由吉利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吉利公司为苏州投资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由于苏州投资和吉利公司同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苏州投资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80.2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房发展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由吉利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抵押担保,期限24个月。由于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62,899,529.29元的50%,上述担保经天房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天房发展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再由吉利公司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9号1幢(狮山街道办公室209室)

2.3 法定代表人:杨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5 注册资本:4000万元

2.6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的工程维修和咨询服务;餐饮、美容、美发;店内商品、酒零售;室内外装修;广告展览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母子公司

2.8 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306,363.24万元,合并负债总额303,529.18万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2,834.07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合并净利润-1,964.79万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301,978.97万元,合并负债总额299,681.49万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2,297.4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合并净利润-536.59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吉利公司拟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吉利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放款日起24个月;

3.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吉利公司认为:苏州投资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苏州市心著华庭、苏地2015-WG-22号、苏地2015-WG-23号、苏地2015-WG-24号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吉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吉利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为被担保人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期限24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80.2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吉利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投资”)融资1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事宜,公司拟对该抵押担保事项向吉利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吉利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由于吉利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吉利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104.2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苏州投资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期限24个月,由吉利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1-8层共339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为保证吉利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该抵押担保事项向吉利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于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62,899,529.29元的50%,上述担保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再由本公司与吉利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吉利大厦

2.3 法定代表人:毛铁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5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2.6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的工程维修和咨询服务;餐饮、美容、美发;店内商品、酒零售;室内外装修;广告展览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母子公司

2.8 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03.92万元,负债总额4,023.0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7,880.86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914.23万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535.32万元,负债总额3,620.1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7,915.16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净利润34.3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放款日起24个月;

3.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吉利公司为苏州投资融资1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为保证吉利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该抵押担保事项向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为苏州投资融资人民币100,000万提供抵押担保事宜提供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34,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416,289.95万元的比例65.65%和104.2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31日 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31日

至2017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杨新喆、丁艳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