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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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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1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1705室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国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童民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2017-020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1705室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超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2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面积有变动,具体如下:

注:本期杭州大厦购物城增加的租赁面积14,657㎡,为承租的杭州综合楼(三立)项目部分场地投入使用预估数,最终面积数据将在工程竣工、出租方取得产权证后按实调整。

二、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考虑合并抵销,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2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 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支项目调整为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2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 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2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 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