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5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1年6月完成,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信证券需履行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尚处于该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已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与安信证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蔡诗文先生、刘佳萍女士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蔡诗文先生、刘佳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蔡诗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刘佳萍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H股IPO项目、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