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77 公司简称:德创环保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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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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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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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继续践行“超低排放”和“环保岛”等行业先进理念,不断扩大公司在超低排放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积极探索超低排放与节能一体化项目,强化项目成本和进度管控,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和方向。受益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铺开以及公司市场开拓能力提升,公司现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16.66 万元,同比增长22.14%;利润总额1,205.04万元,同比下降48.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7.85万元,同比下降44.05%。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利润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增加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9.27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导致利润总额下降3,273.85万元。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大宗原材料涨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碳钢板、不锈钢板等的涨价,特别是报告期内催化剂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由2016年同期均价的1.53万/吨,上涨到均价的2.01万元/吨,上涨率为31.37%;碳钢板由2016年同期均价的0.30万元/吨,上涨到均价的0.43万元/吨,上涨率为43.33%,而销售价格相对增长幅度较小。
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脱硫设备由2016年同期的8,013.61万元,下降到5,653.77万元,减少2,359.84万元,同比下降29.45%;而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烟气治理工程由2016年同期的5,721.20万元,增长到10,935.12万元,增长5,213.92万元,增长率为91.13%。
1、脱硫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脱硫设备收入5,653.77万元,较2016年同期8,013.61万元减少2,359.84万元,降幅为29.45%。由于脱硫设备销售收入减少导致单位折旧摊销的增加,加上原材料涨价的叠加效应,导致脱硫设备的综合毛利率较2016年同期相比下降6.66个百分点,由于销售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导致2017半年度脱硫设备毛利贡献较2016年同期减少1,382.32万元。随着中西部节能减排的升级与改造大规模推进,脱硫设备业务在下半年会有所回升。
2、脱硝催化剂
报告期内催化剂实现销售收入6,190.04万元,较去年同期6,631.03万元减少440.99万元,降幅为6.65%。催化剂的综合毛利率较2016年同期下降13.39个百分点,主要系钛白粉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催化剂销售收入减少导致单位折旧摊销的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催化剂毛利贡献较2016年同期减少986.33万元。随着催化剂更换周期的到来,公司报告期内催化剂订单由2016年同期的5,041.96万元增长到12,772.28万元,增长率为153.32%,下半年随着原材料价格的回稳,销售单价的上升,催化剂贡献毛利会有提升空间。
3、“超低排放”市场
报告期内先后承接了“张掖2×325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德清县中能热电有限公司高温高压技改项目锅炉烟气超净排放环保岛改造工程”等一批超低排放相关项目,合计金额6,691.00万元。部分超低排放项目的实测排放数据甚至超过了“10:35:50”的超低排放指标,奠定及扩大了公司在烟气治理服务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4、布局新业务、拓宽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建水处理、智能装备团队,布局新业务,同时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组建海外销售团队,由于新业务和海外销售团队刚组建,对报告期内经济效益还未体现,但对公司未来业绩将有积极影响。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8,216.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419.33万元,同比增长37.71%。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2.7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316.66万元,同比增长22.14%;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铺开以及公司市场开拓能力提升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85万元,同比减少44.05%。净利润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的涨价及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变化导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6月12日起施行。上述新颁布的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企业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834,588.15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减少834,588.15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10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14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黄小根先生召集和主持,由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审议事项、参会人员资格等各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9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8.8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0号《验资报告》。
(二)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后,公司募集资金15,930.00万元,2017年上半年已实际支付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56.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7年1月24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2,472.0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72.07万元;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000.00万元。
2017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99.35万元,2017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6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14.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绍兴城东支行、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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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7 年1月24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72.0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5月置换先期投入2,472.07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审〔2017〕6422号《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0.00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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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报告期内尚未实现效益;
注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报告期内尚未实现效益;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报告期内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的通知,自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企业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准则所适用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本次新准则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834,588.15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减少834,588.15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环保行业经营性
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38,352.22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脱硫设备类订单新增6,045.18万元;
2、脱硝催化剂类订单新增12,772.28万元;
3、除尘设备类订单新增6,041.76万元;
4、烟气治理工程类订单新增13,493.00万元。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共计41,276.90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脱硫设备类待执行订单5,424.82万元;
2、脱硝催化剂类待执行订单8,473.70万元;
3、除尘设备类待执行订单10,679.66万元;
4、烟气治理工程类待执行订单16,698.72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