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延期购回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延期购回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张强先生、翟志伟先生、何啸威先生、刘自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进行延期购回以及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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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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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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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刘自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32,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股东翟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07,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9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股东何啸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81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5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股东张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62,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5,71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何啸威先生、张强先生、刘自明先生、翟志伟先生(以上合称“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承诺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上友嘉”)在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50万元、11,460万元和14,330万元。若在利润补偿期间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就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以本公司未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冲抵;若未支付现金对价部分不足补偿的,由交易对方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若按照前述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上述交易对方已超额完成了2015年度、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当前天上友嘉运营状况良好,效益稳定,刘自明先生等参与利润补偿协议的交易方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上述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业绩承诺的履行,公司将密切关注天上友嘉的业绩实现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