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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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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光电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1-6月,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制定了详实的经营计划,密切跟踪国内外市场变化,积极拓展市场,加大研发力度,完善内部管理,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15,780.68万元,同比下降2.61%;实现净利润2,842.80万元,同比增长1.96%。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2017年上半年玉米收购价格大幅降低,玉米检测分选装备需求减少,导致玉米检测分选装备销售额下降较多。

2017年1-6月,公司机器人业务发展较快,在已有的码垛机器人、AGV、自动化立体仓库、行业性专用机器人等产品基础上,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拆垛机器人和装卸机器人的研发工作。目前,核心部件面阵激光雷达(3D激光雷达)已成功研发,该核心部件未来还可应用于立体成像、安全防护、实时监测、自主导航、人机协作、虚拟现实等场合,是智能机器人关键传感器之一。另外,拆垛、装卸机器人研发成功后,智能检测自分选装备后端的整条生产物流线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将全部打通。另外,公司的这条智能化生产物流线可以应用到化工、食品、饮料、饲料等工业企业的后端生产物流领域,未来对公司的业绩将会产生较大影响 。

(一)公司研发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工作取得新进展。

1、公司加强对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装备客户需求变化的研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来确定和调整研究方向,开展了多项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不断开拓新领域,丰富了产品结构,为公司技术储备、产品更新换代打下了基础,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公司与外部科研机构合作顺利。2017年1-6月,公司继续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技术等单位合作,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不断激发创新能力,提高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水平。

3、通过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和高科技人员的吸引,公司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获得8项发明专利、7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并有多项专利申请处于受理、授权等待实审提案中,技术研发优势显著。

(二)加大营销力度、强化营销服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品牌知明度。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销售计划,积极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在部分重点市场区域,加大营销力度,通过各种展会、巡展、促销会、发展经销商、设立办事处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在巩固原有市场区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区域,并不断提高产品品牌知明度。

为提高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关注度和满意度,拉动终端市场,公司加大了对售后服务团队力量的建设,在销售区域设立售后办事处,增加售后服务力量,提升技术水平,快速响应客户的各种需求。

(三)提高生产组织能力,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安全生产。

1、提高生产组织能力,严格把好质量关。

由于公司订单饱满,公司各条生产线常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而订单的即时性与产品需求规格的多样性则对公司生产调度与组织提出了挑战。因而公司积极实施以下措施来应对:①生产计划编制兼顾可执行性与效率,根据设备生产能力、原辅料供应情况、产品生产工艺,按产能最大化与订单截至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执行;②高度强化各部门协调职能,实行层层协调,提高应急调度能力,确保生产组织顺畅;③有效运用ERP,实现数据上的无缝对接、共享,提高生产组织的效率,实现柔性化生产。通过以上措施,公司有效实现了生产计划的有序进行和订单的及时完成,实现了每条生产线产能最大化利用,大大提高了生产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

同时,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生产和现场7S管理,强化生产成本管理,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每件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库的每个环节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更贴近客户要求。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稳定性、品质等方面达到国内外较高水平。

2、严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安全、产品环保。

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了管理制度,管理队伍基本健全。在安全管理方面,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环保管理方面,环保设施健全,环保管理规范,基本能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重视管理规范建设及对企业各级安全和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不断的优化,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要求执行,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产品优质、环保,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细化管理,降低成本、增加管理效益

生产方面加强计件、工序、现场等方面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产品合格率;在研发、供应系统等方面,通过创新、优化设计、创新工艺、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加大对原有供应商与供货价格的管理,降低了产品的采购成本。

(五)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2017年上半年,公司聘请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各类业务、各部门现行的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查找管理缺陷,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有效保障公司的平稳持续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6,751.29万元,已累计投入3,314.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6.5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02.87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上述政策,并根据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该准则仅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项目列示有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泰禾光电 证券简称:603656 公告编号:2017-027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5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文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现场参加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报出《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十)《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8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7年3月16日,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4.9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

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根据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0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证券简称:泰禾光电公告编号:2017-31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

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电话:0551-63751266

传真:0551-63751266

联系人:黄慧丽

(三)登记时间

2017年9月5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00-16: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 会议联系人:黄慧丽 电话:0551-63751266 传真:0551-6375126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2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8月5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经营范围是公司业务需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3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网址及投资者联系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网址及投资者联系邮箱进行了变更,自2017年8月17日起启用新的公司网址及投资者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网址变更:

变更前公司网址为:http://www.colorsort.cn/

变更后公司网址为:http://chinataiho.com/

二、投资者联系信箱变更:

变更前邮箱为:thsorter@colorsort.cn

变更后邮箱为:thgd@colorsort.cn

除上述变更,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并欢迎访问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