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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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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现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58.25万元、利润总额6,741.42万元、净利润5,417.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0.62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拟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宝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7年7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仲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仲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仲涛先生的独立董事及其他任职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仲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9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仲涛先生简历

仲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硕士学历,曾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实习律师,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7月取得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立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58.25万元、利润总额6,741.42万元、净利润5,417.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0.62万元。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共计募集资金3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5月5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29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5月19日,公司分别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582.4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736号《鉴证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上交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300.00万元,尚有282.40万元因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完成置换,理财产品到期后(产品到期日2017年9月20日)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上交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根据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895,279.17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路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

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等);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须在2017年9月5日16:30前送达至登记地址(书面信函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至16:30。

(3)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路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广同

联系电话:0531-88875669

传 真:0531-88870305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