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8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7月25日继续停牌,期间发布了《兰太实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兰太实业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发布的《兰太实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8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
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对方范围初步确定为标的公司股东以及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其中,配套募集资金及其认购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初步方案拟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可能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已组织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对拟置入资产开展相应尽职调查。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对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论证商讨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停牌期间,公司已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相关事项较复杂,所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