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17-00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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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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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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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军先生已于2017年7月18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现由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2017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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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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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以“尖端技术+高效服务”为长效基因,按照“提升轨道交通相关系统产品与集成的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增强节能环保相关领域综合解决与服务能力为新增长点”的经营策略,围绕2017年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布局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市场营销与开拓力度;保持对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测试投入,着力推动国产自研技术与产品的市场应用;优化、丰富产品结构与服务体系;开源节流,改善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努力打造行业与品牌竞争力。
2017年1月-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705,485.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1%;利润总额-11,685,518.77元,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收敛62.01%;净利润-8,814,992.23元,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收敛64.38%;主要利润指标较去年同期均呈现积极向好的变动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且三项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市场开拓能力,实现合同订单数量、金额、利润的三增长,为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轨道交通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中标及签约合同额有效增长,目前已拥有覆盖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城际列车等全层次城轨领域以及部分高铁领域领先的国产化自研核心技术和系列产品,市场业绩不断积累,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实质性地增强,以信号系统、AFC(自动售检票)系统以及智能化为基因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智能列车视频监控产品)等为核心的模块化产品包正在形成并转化为业务的市场驱动力。其中:
1、自主研发技术与产品能力
(1)工程化测试项目——杭州地铁4号线自研BiTRACON系统载客试运营取得SIL4安全证书,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公司自研近十年的国产化信号系统核心产品首次在国内主流地铁正线取得开通(投运)业绩,相关系统已经得到市场认可,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尤其对未来国产化信号系统订单的获得及市场份额的提升具有关键作用;
(2)在轨道交通无人驾驶信号系统领域走在了全国前沿,推动新的行业需求。
(3)AFC产品实现非现金购票和手机二维码取票乘车,并逐步实现无纸化检票,通过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运营和科学管理
(4)重庆4号线信号系统项目互联互通功能的设计、设备生产和调试等工作按业主规定的工期顺利推进中;
(5)网新智能的动车组视频监控系统产品已经获得中车四方供方资格证;该产品在中车唐山公司的30万公里运行考核已完成24.3万公里;
2、截至公告日,本年度轨道交通业务新中标及新签合同累计81,635.24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8%。市场地位继续保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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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908.175万元,受工程交付延期、此前年度合同额等原因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5.62%,基本持平。
(二)节能环保业务板块
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通过业务重组和收购兼并,形成了覆盖水处理、半导体节能材料生产、基于节能产品及服务的智慧城市业务等多层次业务群,具备了自有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基石的节能环保综合服务能力。
1、水处理等环保业务
公司在工业污水处理领域已形成了工艺设计、核心设备制造、工程和运营的全产业链布局,并利用公司当前的运营管理能力、智慧环保技术和区域产业资源等优势,结合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积极在局部区域市场内拓展固废处理、资源化利用、河道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等业务,逐步在环保业务领域打造拥有多种业务模式(EPC/BT/BOT/PPP等)建设营运管理能力的区域智慧环境综合服务商。相关业务子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海拓环境
海拓环境定位为废水处理综合运营与服务商,核心业务为废水处理精细化运营管理,服务对象包括电镀、酸洗、PCB 行业及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站及市政污水处理厂,在浙江温州、宁波、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西宜春等地运营管理30个废(污)水处理项目。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度的提高,对水相关的督审力度不断加大,海拓环境业务发展趋势良好,运营服务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扩展,整体业务毛利率达到29.63%。
报告期内,在手运营的电镀工业园项目近30个,上半年新签5个,相关运营项目在中央开展的环保督查工作中目前表现优异。EPC在建项目12个,完成多个项目的验收及交付工作;完成前期技术交流及方案设计的储备项目约30个。
在市场区域拓展面,海拓环境在立足和巩固浙江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布局全国,省外市场顺利发展,近期新拓展广西、广东、河北等电镀市场,并正在拓展山东、福建、辽宁等地市场。其中,广西柳州汽车工业园项目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及资产转让等协议。在新业务方面,新拓展了深度处理与零排业务,完成项目2个,完成投标及方案设计项目共10个,并在积极开发智慧水务运营系统和城市矿山资源化利用固废处理业务。
(2)达康环境
达康环境拥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在资质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取得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技术开发方面,开发出了一套新型脱氮工艺和设备(三维反洗生物滤池,简称TBF),该工艺设备在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黑臭河治理中具有明显优势,并已撰写申请发明专利1项。市场拓展方面,达康环境积极尝试拓展环保PPP业务,并已在广西等区域取得进展。
(3)苏州科环
2017年3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并购重组委有条件通过的批复,以6.82亿元收购苏州科环100%股权,2017年4月完成苏州科环工商变更手续,6月12日,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最终2017年7月6日完成股份支付对价及股份登记。鉴此,苏州科环2017年1月-6月经营损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苏州科环以技术工艺与核心设备供应与工程能力相结合的经营模式,集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核心工艺设计、催化剂生产销售、核心设备制造(含撬装设备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目前主要服务“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以及地方炼化等石油化工行业以及部分煤化工领域,优势在于污水深度处理领域。目前,苏州科环的业务持续增长:(1)合同订单持续增长;(2)业务区域范围覆盖江苏、河北、江西、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各炼化厂,现已将业务扩展到山东等区域的地方炼油厂;(3)积极向黑臭水体治理以及采油废水处理、油泥处理以及石化污水项目运营管理等方向延伸拓展。
报告期内,环保业务新增的运营维护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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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环保业务工程类及销售类新增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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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导体节能材料业务
该业务以浙江海纳为主体开展。2016年5月浙江海纳收购浙江普通电子土地、厂房及相关固定资产,2017年1月18日搬迁项目完成验收,从而为半导体材料的产能规模和技术进步打下了良好基础。(1)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基础建设;(2)完成两项专利授权、一项行业标准审定中,并针对半导体集成电路发展趋势,8寸、12寸等高端产品已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利润增长点,浙江海纳组织团队重点攻关8寸以上研磨片生产工艺,取得较大的技术进步;(3)无安全责任事故;(4)积极降低原材料成本,扩大销售,累计生产和销售34.6吨单晶硅(片)。
3、基于节能产品与服务的智慧城市业务
该业务致力于智能化控制的LED节能照明业务的发展,由服务器、工作站和显示大屏构成系统的监控中心,实现对全部道路照明的综合管理和设备监控,包括远程控制、照明策略设置、自动调光、数据传输、故障实时监测报警等功能,并与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进行接口,提供相关应用数据,并结合物联网无线传输技术为道路照明智能化提供了更可靠的解决方案。公司下属墨西哥信息技术公司为海外市场业务执行主体。经过前期23个城市相关合同的执行,已经完成前期商业模式与渠道的探索和项目执行(供货、安装、验收、收款等环节)的压力测试,对产品性能、市场开发、安装、验收、收款、汇率风险等进行了验证、调整、修正与优化,目前已经快速进入规模化市场收获期,订单规模和数量持续大幅放大。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节能服务合同3个,涉及LED灯数量9.97万盏,合同总金额(不含税)约人民币5.72亿元,较以前年度全部累计合同额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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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节能环保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5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9%,毛利4,341.64万元(不含苏州科环),较上年同期增加49.0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影响2017年1-6月利润表项目其他收益增加4,049,297.07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049,297.07元。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7年7月,本公司以发行股份为对价,收购了唐新亮等合计所持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节简称苏州科环)的100%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于2017年4月5日办妥。本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完成发行股份42,758,616股。本公司自2017年6月30日起,将苏州科环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其他权益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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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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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碧橙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橙环保)成立于201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2,580万元,由公司与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身杭州萧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其中公司出资1,548万元,股权比例为60%。2016年9月,根据该公司创立初始约定,公司拟将碧橙环保不超过29%股权一次性或分次转让给碧橙环保的经营管理团队:(1)将25%的股权以645万元的价格转让杭州绿橙投资合伙企业(简称绿橙投资),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股权转让款645万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受此限制,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将已收股权转让款暂挂其他应付款。(2)绿橙投资继续协议受让本公司持有的碧橙环保4%股权,协议作价103.2万元,转让完毕后公司持有碧橙环保31%的股权,工商变更于2017年5月完成。(3)经碧橙环保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碧橙环保注册资本由2,580万元增加到10,230万元,其中,公司以保持31%股权比例增资,截止2017年6月末,本公司实际出资额2,935.5万元。2017年7月,公司支付碧橙环保剩余出资款235.8万元。至此,本公司已缴纳全部出资额3,171.30万元。本次增资后绿橙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36.48%,系第一大股东。因本公司丧失对碧橙环保的控制权,故从2017年5月起,本公司不再将碧橙环保纳入合并范围,改按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碧橙环保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938.56万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未产生相关利得和损失。
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16: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胡征宇先生、董丹青女士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16: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4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史烈先生、林毅先生、唐新亮先生、贾利民先生、宋航先生、韩斌先生、钱明星先生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对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度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0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楼洪海等6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购买相关资产;向4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1,578股,募集配套资金8,23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1,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2号)。
标的资产系楼洪海等所持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24,7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为对价收购76%股权,股份对价计18,772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收购24%股权,现金对价计5,928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
经2015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额3.17万元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并将2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2017年度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号)核准,本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58,616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29,843,255股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最终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名投资者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9,843,255股募集配套资金,扣减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人民币13,6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462,399,917.25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7年6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4号),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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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系唐新亮等所持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682,000,000.00元,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58,616股为对价收购100%股权,股份对价计682,000,000.00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73,700,000.00元偿还公司贷款, 已支付承销费及财务顾问费13,600,000.00,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804.99元,结余募集资金388,735,722.24元。结余募集基金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要求。
1. 2015年度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海拓环境,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15年3月在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2015年6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2. 2017年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滨江支行、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6月在上述三家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6月26日,公司作为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以下统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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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5年度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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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楼洪海等所持海拓环境的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源自募集配套资金。海拓环境可以单独核算效益。但因系一揽子交易,故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取得的76%股权和以支付现金为对价取得的24%股权,宜合并阐述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之说明。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为工程总包项目,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该项目已于2015年验收交付,合同收入为3,520.66万元,合同成本为2,628.64万元,合同税金65.87万元,合同毛利826.15万元。合同毛利已达到预期效益。
(二) 2017年度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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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归还公司借款”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基础建设尚未完成,经济效益未产生。
“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 尚处于开发阶段,经济效益未产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收购资产运营情况
如本专项报告一(一)所述,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了楼洪海等所持海拓环境的100%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2月11日办妥。
2017年1-6月,海拓环境实现归属于本公司享有的净利润为1,565.37万元,海拓环境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32.44万元。
七、期后事项说明
(一)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临安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众合”)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同意临安众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8月1日,公司与临安众合作为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作为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9日公司将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02315022000014)账户中的90,207,875.00元划入浦发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账号95180154800005789),其中90,200,000.00元为项目募集资金,7,875.00元为利息收入。
(二)2017年7月10日,使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偿还公司贷款。
附件: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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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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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该准则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后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将 2017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 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4,049,297.07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如适用):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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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1-9月份扭亏为盈主要原因:
1、发行股份收购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登记于2017年7月6日完成,三季度合并范围变动造成利润增加;
2、本年度墨西哥子公司外币较上年汇率回升,造成汇兑收益;
3、投资收益增加;
4、预计本年1-9月轨交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毛利额也有所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