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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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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现场通知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卫康研发”)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帐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09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20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00万股,并于2017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卫信康”,证券代码“60367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至42,3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42,300万元,上述新增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变化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卫康研发”)增资5,000万元、8,000万元、4,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帐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以上统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范围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审批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2,300万元,并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8号文件《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2,3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增加至42,300万股。按照证监会公告[2016]2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要求,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卫康研发”)。

增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白医制药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西藏中卫诚康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中卫康研发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8号文核准,并于2017 年7月21日发行6,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2,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8,3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7月1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8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892,931.29元。

为实现募投项目的高效运营,公司拟用17,500万元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增资:

单位:万元

本次增资资金将分别开设专户存储,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专户开设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增资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白医制药

企业名称: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路5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翁自忠

经营范围:生产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片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白医制药100%股份。

本次增资完成后,白医制药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

2.西藏中卫诚康

企业名称: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园区1#厂房二层收缩缝以南(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温小泉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抗生素制剂批发(有效期至2019年7月13日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企业品牌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推广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西藏中卫诚康100%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西藏中卫诚康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9,000 万元。

3.江苏中卫康研发

企业名称: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栋565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张宏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苏中卫康研发100%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中卫康研发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 6,50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8,000万元、4,500万元对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进行增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白医制药、西藏中卫诚康、江苏中卫康研发进行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卫信康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六、上网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上统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8号文核准,并于2017年7月21日发行6,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2,300万股,每股发行价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83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35.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7月1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17年8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892,931.29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甲方)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乙方)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8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189.29万元,其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703.54万元。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2.8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则上述额度包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2.8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含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卫信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上网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0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7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审批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洋浦京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京卫海天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藏卫信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北京京卫信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8月14日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合计为15,656.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累计获得收益388.07万元。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上述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具体审批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卫信康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

七、上网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1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4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4日

至2017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熊晓萍

联系电话:0891-6601760传真:0891-6601760

邮政编码:850000 邮箱:wxk@wxkpharma.com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