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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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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与发展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下属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为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租赁”)拟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两家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2.25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江山租赁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

江山租赁将以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资产为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宏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4日(交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5:00至2017年9月4日15:00(交易日)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9月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海燕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130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anex@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9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租赁”)拟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两家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2.25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江山租赁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

江山租赁将以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资产为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审议程序

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以8票赞成,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陈宏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被担保人: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2,406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售后回租;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信用等级:AAA-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情况:

BD TECHNOLOGY LIMITED: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九龙观塘鸿图道50号宝冠大厦2楼205室

董事:刘文平

公司编号:1636966

商业登记证:58719708-000-07-15-5

注册资本:港币34878.2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实业,咨询服务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6月30日江山租赁实现营业收入35,159,917.56元,利润总额23,068,867.41元,净利润20,203,452.65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江山租赁总资产808,544,638.50元,总负债237,780,424.18万元,净资产570,764,214.32元,资产负债率为29.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山租赁的22,5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项目未来预期收益良好,具备承担还本付息的能力;公司在为江山租赁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要求江山租赁提供反担保措施,即要求江山租赁以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2、公司董事陈宏先生任江山租赁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江山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江山租赁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陈宏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江山租赁未来预期收益良好,具备承担还本付息的能力。公司持有江山租赁45%股权,公司在为江山租赁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要求江山租赁提供反担保措施,即要求江山租赁以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公司为江山租赁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江山租赁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且公司为江山租赁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陈宏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江山租赁进行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对此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行为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反担保措施,上述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江山租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参股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712,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3,938.05万元的387.36%;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68,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3%。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735,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5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对外担保余额为55,500万元(被担保方为江山租赁),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与发展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下属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为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 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公告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712,5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3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

雄韬实业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美元200万元,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常兵,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11号办公楼及8号厂房,经营范围为设计开发、生产经营纳米铅酸蓄电池、电源零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7%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6,006,466.74元;负债总额167,272,707.55元;净资产48,733,759.19元,资产负债率77.43%。2017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36,006,033.18元,净利润-804,589.94元。

目前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

雄瑞贸易成立于2008年5月9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农,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雄韬厂办公楼 103(办公住所),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5,616,971.25元;负债总额270,309,425.83元;净资产5,307,545.42元,资产负债率98.07%。2017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19,332,333.78万元,净利润-4,797,695.99元。

目前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3、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雄韬锂电成立于2003年8月14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9号厂房北栋 1、2、3、4 层,法定代表人王克田,经营范围为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9,085,092.36元;负债总额155,223,804.44元;净资产33,861,287.93元,资产负债率82%。2017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09,973,029.4元,净利润16,784,491.35元。

目前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三、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额度的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7.18%。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712,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3,938.05 万元的387.36%;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68,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对外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被担保方为江山租赁),其余全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6元,共计募集资金447,4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发行费用47,654,720.87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199,988.4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34,113.2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计划如下: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已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经开发完成,此方案是以雄韬最新研发的高功率、深循环/长浮充寿命、可快速大电流充放电的纯铅二代电池为核心,融合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可内置GPS新品,对电池进行监控、数据采集、防盗定位追踪,具有易安装、易维护、性能好、性价比高等突出优势,可为客户提供新型、方便、快捷的运维服务。由于能源互联网项目要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基于新型多孔Pt-Pd /石墨烯阳极材料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项目中,目前已经完成燃料电池UPS在印度通信基站的安装和调试以及我司燃料电池测试平台的搭建。作为我司燃料电池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也已经完成燃料电池混动力样车的设计和总装,现处于样车的技术方案验证、定型测试和可靠性试验阶段,此外,在废铝制氢方面,已经完成立项工作,现处于铝制氢与燃料电池系统的技术对接及调试测试阶段。由于燃料电池样车生产资质准入需要进行申报,拿国家公告,以便最终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车型目录,因此造成项目的延期,此外公司后续希望能够扩大生产,与整车厂建立销售模式,技术方面采用废铝制氢技术,实现实现废铝制氢与千瓦级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对接,尝试在燃料电池UPS系统和车载领域进行应用。

在高效安全复合三元陶瓷动力锂电池项目中,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基于NCM523材料体系的开发,也已开发出单体 42Ah、能量密度≥200Wh/kg 铝壳电芯,样品的中试评测已通过,未来将在2017年内批量投产。未来实现更快的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逐步进行向高镍体系的升级,配合高克容石墨、硅碳,以及高安全结构设计,实现能量密度和安全系数的同步提升。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预计本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雄韬股份”)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1),,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单位:万元

(二)、预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所生产产品中的结构需求,公司预计向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保护板管理系统,以满足公司工作需求。

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同意2017年度公司与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增加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编号:91440300MA5DANBD1D

注册资本:50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缘山路63号荔山工业园1栋4层

法定代表人:周亿兵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和销售;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转让;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其它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及电源产品的生产。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鹏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40%股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此进行相关决策程序。

截止2017年6月30日,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004,631.40元。净资产6,170,410.49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082,068.94元。净利润为1,872,840.63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相关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蓝锂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通过与雄韬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雄韬股份增加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雄韬股份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