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计划,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完善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及推广,发扬工匠精神,持续建立与网络销售相结合的自主销售渠道与连锁加盟互补的销售渠道体系。
报告期内,欧美地区及国内市场休闲家居用品业务销售持续增长;收购北京联拓后,进一步拓宽公司收入渠道,本报告期机票旅游服务实现收入0.73亿元。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6.56亿元,同比增加20.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亿元,同比增长10.19%。
报告期内,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短期理财、证券投资等项目,同时为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通过并购投资中心及创业基金,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建勇__________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认真分析了上述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按照相关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了披露。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中的产品研发及展示中心两部分,该募投项目目前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756.60万元,其中7,700万元不再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并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要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注销子公司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和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两家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欧美地区及国内市场休闲家居用品业务销售持续增长,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5,630.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23.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9%。
公司预计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且预计股票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等综合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增加。故公司预计2017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增减变动幅度预计为0%至50%。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和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 其他准则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其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和 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2010年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2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1.64亿元。计划投资建设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及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二、 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 该募投项目原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700.00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4.02%。原规划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包括设计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产品展示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计设备和利用现代展示手段,全面提升公司设计研发水平,展示户外休闲新产品。
2、 该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政府建设规划及统一施工等原因导致宁波永强国际贸易大厦的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建设时间比原计划推迟,公司根据2013年7月1日召开的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与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其中由公司先在临海市公司总部安排场地先行实施检测中心部分,产品研发及展示中心将在永强国际贸易大厦完工后再行继续实施。
上述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7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号)。
3、 该募投项目目前情况
该募投项目目前整体情况如下:
■
三、 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在临海市公司总部实施的产品检测中心已于2014年01月建成,现永强国际贸易大厦已基本完工,考虑到该项目的内外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如继续实施该项目,很难实现预期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投项目亏损,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中的产品研发和展示中心两部分,该募投项目目前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756.60万元,其中7,700万元不再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并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7,700万元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要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2、 此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3、 本次安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且该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六、 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中的产品研发和展示中心两部分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宜。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终止实施“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中的产品研发和展示中心两部分项目,是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审慎分析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生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情况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和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两家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注销公司的情况
(一) 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匠智能”)
1、 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建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5日
营业期限:2016年06月15日至2066年06月14日
经营范围:金属家具、帐篷、秋千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尚匠智能尚匠智能资产总额96,256.03元,负债总额为101,542.04元,所有者权益-5,286.01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6,389.08元(未经审计)。
(二) 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家永强”)
1、 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谢建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营业期限:2015年6月26日至2045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运动器材,花卉苗木、工艺礼品(除文物)、家具,建材、床上用品、饰品、针纺织品、玩具、办公用品、数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齐家永强资产总额33,574.27元,负债总额为705,000.00元,所有者权益-671,425.73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003.44 元(未经审计)。
三、 本次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公司拟注销尚匠智能和齐家永强两家子公司。
本次清算注销上述两家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注销完成后,两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四、 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两家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并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一)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四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7年8月31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6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5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8月11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永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宁波永宏利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2、 发行人:中国银行
3、 币种:人民币
4、 产品代码:CNYAQKF
5、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6、 收益率: 3.40%(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7、 收益起算日及第1开放日: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
8、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及比例: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9、 理财收益支付和理财本金返还: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被投资者赎回时,中国银行一次性支付投资者所有收益期累计的理财收益并返还全额理财本金,相应的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
10、 资金到帐日:收益支付或理财本金返还日后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或理财本金返还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11、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伍佰万元整(RMB500万元)
12、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 提前终止: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各开放日进行赎回。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4、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5、 公司本次使用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5%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526,897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524,99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900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
四、 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相关材料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