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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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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5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团队带领全员创新、务实,扎扎实实改良内部管理、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提升产品供应能力,进行有效的成本管控。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在产能及效率上稳步提升。主要源于公司重新构建销售团队架构,突出以客户为中心,针对满足客户需求构建销售团队和市场支持团队。整合研发、销售资源,让研发人员更多的参与市场活动,从而更准确的把握客户需求,力求实现客户需求、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无缝衔接。重点梳理产品交付流程,力求缩短交付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供应链服务销售的能力,将品质经理纳入到客户服务团队,重点紧盯产品品质,团队协作为客户提供“价格公道、品质优良”的产品。在重点市场区域,加大前瞻性的资源投入,提早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布局谋篇。

公司在稳固现有客户的同时持续推进公司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经全面认真的市场调研制定精准的广告投放策略及量身制定活动推广方案,通过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与召开新产品发布会/推介会全面地展示公司产品与形象,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梳理模式日益见效,将主营产品下放到各个重要子公司,经营责任主体和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清晰化和合理化;制度流程的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加速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来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跟市场形势,围绕政府鼓励政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寻求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培育新的持续增长的利润来源,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812,462,440.91元,同比增长42.76%;营业利润11,877,002.95元,同比增长47.19%;利润总额12,940,461.83元,同比下降1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2,251.07元,同比下降29.3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人民币6,005,095.21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人民币6,005,095.21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5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

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5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

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青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议案中的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经研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子公司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期限1年。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子公司茂硕电子、深圳茂硕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3)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茂硕电子共同使用,并由双方进行互保,期限1年。

(4)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5)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6)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7)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茂硕电子、茂硕电气、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茂硕电源的其他控股关联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纳入集团授信统一管理,由茂硕电源和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方案、子公司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宜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7138869K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

法定代表人:顾永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开关电源、变压器、电感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茂硕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茂硕电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比例。

2、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694795935P

成立日期:2009 年10 月4 日

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鸿达(国际)工业制造城

法定代表人:顾永徳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大功率LED 路灯电源、隧道灯电源、汽车充电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的项目除外)。

惠州茂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惠州茂硕是茂硕电源的控股子公司,茂硕电源拥有其89.64%的股权,茂硕电源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研究院”)拥有其0.36%的股权,茂硕电源直接和间接持有其90%股权比例。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8.64%,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截至披露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项下的流贷额度3,300万,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5,239.67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539.67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1%。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人民币6,005,095.21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人民币6,005,095.21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瑞华已为公司服务了9年,时间相对较长,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从审计机构业务规模、综合服务经验和能力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筛选。经过认真考察了解,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取得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资格等行业资质,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不仅能够从事国内上市公司审计、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而且可以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及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企业提供全球化的审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总部设立在北京,在国内20多个重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共有从业人员4000余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超过1000人,目前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服务等,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瑞华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公司更换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审计要求,因而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 2017年8月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预计公司营业收入中2017年出口销售金额将逐渐增加,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根据市场汇率的变动情况,计划适时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具体产品不限于远期结汇、双汇赢、结结高等,视银行业务产品而定),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预计远期结售汇金额:预计未来一年内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2、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

3、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审议通过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跟踪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每年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研究院”)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茂硕研究院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新能源”)增资2717.5万元人民币。目前,茂硕新能源的注册资本为2282.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增资完成后,茂硕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2楼

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24424P

法定代表人:秦传君

经营范围:工业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软件、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电力器材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和储能系统产品等新能源系统的设计、开发、采购、施工、运营、监理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生产并网光伏逆变器、离并网一体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逆变器、优化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完成后茂硕新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茂硕新能源增资事项,是基于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增资完成后,茂硕研究院仍持有茂硕新能源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6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15:00至2017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为交易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7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9月1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4、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5、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