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7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760,000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44,7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56,092,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8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8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8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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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56,092,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权益分派后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九、咨询机构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咨询联系人:徐巍
咨询电话:0535-7717760
传真电话:0535-7717337
十、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