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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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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8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0号文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20,71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0,999,991.8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12,854.1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储存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2191991)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24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

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度,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祺”)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与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2017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九江天祺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已根据决议将存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2191991)的募集资金进行划转,划转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