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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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资本运营中心”)拟对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实施增资扩股,该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完毕后,资本运营中心持有金融街集团股权比例将超过51%,将成为金融街集团的控股股东及金融街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金融街控股的控股股东仍是金融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是西城区国资委。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注:本期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增长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发项目、自持项目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增长,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增加,影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经营管理回顾

面对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以下几项重点经营管理工作:

1、加大投资拓展力度,积极获取项目资源。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投资管理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公司抓住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以及三大都市圈环中心城市卫星城/区域投资机遇,通过“招拍挂”、兼并收购等方式,获取了北京周庄子项目、廊坊龙河高新技术开发区项目、重庆沙坪坝项目、成都春熙路项目,项目权益投资额44.7亿元。同时,公司与遵化市政府、石家庄新华区政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为公司在环北京区域获取项目资源打下基础。

2、主动调整销售策略,销售签约保持稳定。报告期内,面对重点城市调控政策持续收紧、重点城市销售有所下降的局面,公司实现销售签约82.71亿元。其中,商务地产项目通过完善4C服务体系、利用客户大数据平台等措施,提高项目附加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销售签约23.65亿元;住宅地产项目通过继续推进多渠道营销、健全利用新型营销工具、完善住宅产品服务体系等措施,实现销售签约59.06亿元。

3、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提升自持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加自持写字楼出租面积、加强资产管理提高租金水平和租金收入等措施,自持业务的盈利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上半年,自持业务写字楼、商业和酒店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息税前利润5.8亿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16%,公司自持业务写字楼、商业、酒店板块的营业收入、息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率均再创同期历史新高。

4、完善内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内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发展方向及经营目标,在公司层面,完善子公司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健全开发类子公司分级管理体制;在项目和职能层面,优化投资管理、项目管理、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内部激励机制。通过上述体制机制完善,旨在公司内部形成合力,聚焦发展和盈利,促进公司内生发展。

5、积极开展直接融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30亿元5年期中期票据和66.5亿元12年期(3+3+3+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成本、长期限的直接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首次成功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是公司自持物业资产证券化的积极尝试。

6、提升产品服务品质,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绿色、健康、智慧、人文”的理念,以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为导向,按照“绿色智慧楼宇+4C”标准打造商务地产产品线、按照“智慧社区+智能家居+融社区”标准打造住宅地产产品线,形成金融街“产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项目收益率。

(二)公司经营管理展望

面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按照“调整结构、提升能力、创新发展、稳中求进”总体经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公司的投资模式、产品模式、服务模式、运营模式,全力争取实现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把握市场投资机遇,持续获取项目资源。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加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的市场发展规律前瞻研究、战略新兴产业的落位布局研究,继续把握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以及三大都市圈环中心城市卫星城/区域投资机遇,综合运用“招拍挂”、兼并收购、城市更新等方式,加大项目投资力度,持续补充项目资源,为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基础。同时,积极引入投资伙伴,开展项目层面股权合作。

2、提升产品服务品质,促进项目销售签约。2017年下半年,公司通过多种措施,打造“绿色、健康、智慧、人文”产品,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价值;继续升级商务产品“4C服务体系”、打造住宅产品“融社区服务体系”、探索“特色小镇服务体系”,完善增值服务,提升服务体验;全面推行“价值营销”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客户大数据平台,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深度发掘客户价值,促进项目销售签约。

3、完善大资产管理体系,促进自持业务新发展。2017年下半年,公司继续优化自持物业结构,适当减持收益相对偏低的酒店类项目;梳理归集持有物业资产和股权关系,科学安排持有物业管理关系,构建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大资产管理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自持物业资产回报率;结合自持物业项目情况,积极研究探索不同方式开展自持物业融资,打通持有物业“投融管退”全价值链模式。

4、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内控管理,使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提高公司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三)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开发项目利润增加;二是公司自持业务租金收入和盈利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自持写字楼项目出租面积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自持项目利润增加。

(四)主营业务构成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同比增长70.1%,主要原因是公司项目销售和工程进度顺利,致2017年上半年结算收入较去年同期明显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亿元,同比增长25.6%,主要原因一是写字楼出租面积较去年同期增加;二是自持业务通过加强租赁管理、完善业态配套、增加主题活动等措施,租金水平和租金收入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同比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公司金融街公寓部分面积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导致物业经营面积和收入有所减少。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期增加子公司情况

(1)本期新设1家二级子公司

经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出资成立金融街(遵化)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取得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91130281MA08L93R3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本期新设8家三级子公司

经惠州市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惠州融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取得惠州市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441303MA4W7FEX1D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金融街(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

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颁发的91500106MA5UH7P63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经廊坊市安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和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取得廊坊市安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131002MA08HRJL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8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北京融鑫汇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颁发的91110102MA00F1R2XQ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经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遵化)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取得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91130281MA08M8BU1W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金融街(遵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经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遵化)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金融街金禧丽景(遵化)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取得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91130281MA08M8GJ3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金融街(遵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经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取得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91120101MA05T5A90M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91110102MA00FQAC1D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本期新设2家四级子公司

经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京津融城(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取得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91120222MA05MGNE6W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批准,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北京融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颁发的91110106MA00FKPY0C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金融街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本期减少子公司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将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在清算完成后予以注销。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完成注销。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5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8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

三、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并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6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上升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注1:上年同期数据为2016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

注2:本报告期数据将在2017年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 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发业务、自持业务收入和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6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2015年8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两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17年8月30日到期,为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4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并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金融服务协议》的框架内办理具体业务事宜。关联董事高靓女士、杨扬先生、吕洪斌先生、白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庆和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4号楼、10号楼2层2号楼商业202

股权结构: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065,535,736.34元,净资产 843,685,032.24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053,573.80元,净利润22,688,969.89元。

三、 财务公司自2017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76,719,984.18元。

四、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甲方”)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乙方”)双方继续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3、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的情况下,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上浮30%。

2、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结算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保险经纪、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存款的每日余额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内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结算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指令性或指导性办法、意见另有更新规定时,甲乙双方另行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加部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履行审批程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

五、 风险评估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

公司自2015年8月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每半年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的2017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防控预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未来如出现风险防控预案披露的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未来可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财务公司借款用途灵活,可缓解公司资金缺口,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6、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八、 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栗 谦 陈广垒 卢东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