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0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中国生活用纸行业竞争依然激烈,随着政府环保力度的加大,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企业被逐步淘汰出局,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市场消费也不断升级,电商渠道渗透加强,便利店网点不断扩充,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愈加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渠道建设,细分市场、扩大经销商网络布局,营销组织架构更加细化,经销商管理更为精准,同时公司加大在天猫、淘宝、京东、一号店、苏宁等电商平台的投入,并搭建配置相应的物流系统,加强了电商的投入和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充分发挥创新研发能力,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12,321.64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9.85%,实现净利润15,641.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81%。
高端生活,品味洁柔是洁柔品牌的定位,也是洁柔品牌对广大消费者诉求的承诺。洁柔旗下有Face、 Lotion、金尊等系列产品。2017年上半年公司推出了洁柔自然木低白度纸系列的高端产品,洁柔自然木低白度产品采用100%进口原生木浆,并通过欧美食品级的检测,产品质量直接达到行业内的优等品,打造成为低白度产品中的“纸中贵族”。
公司在经营理念上一直有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的了解并挖掘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致力于全方位满足市场的需求;坚持生产高品质产品,如洁柔生产的“可湿水”软抽和手帕纸“湿水不易烂,可作洗脸巾”的特点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与喜爱;坚持不断创新;坚持社会责任。在生活用纸行业,洁柔代表着一流产品品质、要做就做最好的产品,可湿水、可锁水、黄色纸中的贵族-自然木、超迷你、4层高端等等,创新让洁柔以精致产品引领行业发展。
1、产能投入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战略布局,2017年新增云浮12万吨的产能建设,唐山2.5万吨产能建设,来满足华南以西和华北、东北的产能需求。全部投产后,公司总产能将达到65万吨。
2、激励政策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于2015年年末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也顺利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3、产品研发
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和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公司不断更新升级产品包装,报告期内推出洁柔湿厕纸,可有效去除99.9%的细菌并可直接丢弃,易冲散,不会导致堵塞;还推出了洁柔自然木低白度纸,与市面上的其他低白度纸相比,洁柔自然木采用100%进口原生木浆,产品达到优等品,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洁柔品牌的美誉度,强化和巩固了品牌力。
目前洁柔在生活用纸同业中,拥有三个唯一:唯一一家同时生产“可湿水面纸”和“可锁水面纸”软抽和手帕纸的厂家;唯一一家可以生产超迷你便携式手帕纸系列产品;唯一可生产软抽创新易开口系列产品,轻松第一抽,节约零浪费(新创开口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号:ZL 2014 2 0361094.0)。
4、管理架构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工作,通过销售部、市场部、投资管理部、金融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研发部、工程部、审计部、总经办、证券事务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从生产、仓储、外运物流、市场营销、服务、费用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整体竞争力,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作了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3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二)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三)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四)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五)对本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的选任与变更做出决定;
(六)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七)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八)管理本持股计划其他具体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后,张海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决定聘任周启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5,25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分配方案已由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现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第七条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25.8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88.7万元。
第二十一条修订前:股份总数为50,525.8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0,525.8万股。
修订后:股份总数为75,788.7万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5,788.7万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周启超先生简历
周启超,男,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3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同时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制定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6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7 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此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务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7-4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海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海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海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0,000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2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4,000股。公司将按照《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张海军先生持有的股权激励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处理。
张海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海军先生离职后仍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对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减持限制性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海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启超先生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启超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周启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周启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邮箱:cs_seven@vip.163.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邮政编码:528411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周启超先生简历
周启超,男,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下午 15:00至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8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中议案4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17 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1
2、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7年8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7-4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情况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监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人,认购总份额为6,6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66%,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5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3,4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34%。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邓颖忠、邓冠彪、邓冠杰;邓颖忠先生持有中顺公司100%的股份,持有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邓冠彪先生和邓冠杰先生分别持有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截止2017年8月1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增持公司股本总额及其占比及是否将与实际控制人现有股份合并计算
1、实际控制人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三人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金额为4,3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规模的43%。
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30,000万元和2017年8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3.25元/股测算,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22,641,509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57,887,000股的2.99%。根据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拟出资金额初步测算,三人合计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为9,735,849股,合计份额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其中:邓颖忠先生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约为4,528,302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9%,邓冠彪先生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约为3,622,642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8%,邓冠杰先生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约为1,584,905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实际控制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实际支配表决权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体现员工持股意愿,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并同意遵守及接受持有人大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及延长存续期的有关决议。
由于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的相关表决权,对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实际控制,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权益股票属于无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执行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合计持有的具有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总量不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