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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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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远程电话会议的方式,以传真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7786号)确认,2017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313,653.34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7,280,907.07元。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2017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10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91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5,700,000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半年度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本公司出于加快发展生产经营、有效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与关联方发生了部分关联担保。公司和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是真实、合理、公允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关联交易,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电材”)负责实施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已顺利投产,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现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

按照当前价格,考虑煤价继续上涨等因素,预计2017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洁美电材”)和江西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洁美科技”)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同处于江西省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园区,为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减少子公司之间的购销交易,公司决定江西洁美电材吸收合并江西洁美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西洁美电材公司存续经营,江西洁美科技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和登记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的议案》

公司持有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83.33%的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荣”)持有洁美光电16.67%的股权。为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洁美光电2017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参考,以出资额3750万元收购杭州万荣持有的洁美光电16.67%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洁美光电100%的股权。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收购所涉及工商注册登记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7年8月28日到期,公司将在到期后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70万元至9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40万元至60万元;结合年度业绩考核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现拟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其中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委托资金,委托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进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湖州安吉支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定向)2017年第37期”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制订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洁美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洁美光电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2,500万元,其中,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18,75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67%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洁美电材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900万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洁美电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0,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洁美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5月4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另外有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委托资金,委托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进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湖州安吉支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定向)2017年第37期”理财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322.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8,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为活期存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8,000万元,预期应计收益共计 35.3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电材”)负责实施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已经顺利投产,根据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现需要对外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00万元。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的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美电材向关联人临港热电购买蒸汽等日常生产所需的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按照当前价格,考虑到可能存在煤价继续上涨等因素,预计2017年下半年蒸汽采购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278945363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销售;粉煤灰、石膏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6月末/2017年半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9,612.93万元,净资产4,829.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9.3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发展现状,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实施的区域热电供应项目。临港热电公司引进了先进的锅炉设备并采用高标准的烟气超净排放,是一家区域集中供能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向临港热电采购蒸汽等原纸生产所需的能源,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关联方于2017年8月就实施上述交易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结合具体业务情况签订了有关协议,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17年下半年新增与临港热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公司实施片式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项目前考察过其他开发区供热情况,认为供热企业由用热企业或与用热企业具有一定关联关系的企业运营对于在煤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平衡热量供需双方的矛盾更为有利,由关联方控制的供热企业更能保障热源供给的稳定性与持久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过我们事前审核,我们表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与其他开发区相比,由控股股东运营供热企业,可以使供热企业的利益与用热企业的利益实现捆绑,有利于在煤价大幅波动下平衡供需双方之间的矛盾,实现供热用热的稳定和持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洁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远程电话会议的方式,以传真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7786号)确认,2017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313,653.34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7,280,907.07元。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2017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10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91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5,700,000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半年度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本公司出于加快发展生产经营、有效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与关联方发生了部分关联担保。公司和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是真实、合理、公允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关联交易,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的议案》;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电材”)负责实施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已顺利投产,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现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

按照当前价格,考虑煤价继续上涨等因素,预计2017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7年8月28日到期,公司将在到期后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70万元至9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40万元至60万元;结合年度业绩考核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现拟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马武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鉴于马武鑫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马武鑫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马武鑫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马武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郭兴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2019年12月8日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监事提名人郭兴亮个人简历如下:郭兴亮,男,1974年10月出生于浙江安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3月起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9月起任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弘泰纸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洁美科技项目申报办公室主任。

郭兴亮先生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除此之外,郭兴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马武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武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鉴于马武鑫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马武鑫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马武鑫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马武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郭兴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推选郭兴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将郭兴亮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马武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郭兴亮先生简历

郭兴亮,男,1974年10月出生于浙江安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3月起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9月起任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弘泰纸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洁美科技项目申报办公室主任。

郭兴亮先生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除此之外,郭兴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4日(星期一)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3日—2017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15:00至2017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半年度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7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25933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案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9;投票简称:洁美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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