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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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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国际调研机构IDC的统计数据,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保持稳定发展,上半年整体出货量为6.89亿部,同比增长1.47%,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形成了以三星、苹果、中国手机品牌厂商三足鼎立的格局。在智能手机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以虚拟现实设备为代表的新型智能人机交互产品实现了快速发展,根据国际调研机构IDC的数据,全球用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将由2017年的114亿美元快速发展到2021年的2150亿美元,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2017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表现出色,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公司遵循“零件+整机”的战略方向,坚持“两条腿走路",并互相支撑。一是不断夯实在电声器件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推出具有防水、立体声音效、较高信噪比表现的新型电声器件产品;二是在新型智能硬件产品方面,深耕“Hearable、Viewable、Wearable、Robotics”等业务领域,把握良好的市场时机,积极扩大产能规模,更好地服务客户。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组织内部活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这些举措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7,393.75万元,同比增长5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84.22万元,同比增长51.5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职工薪酬、资产折旧、研发投入增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137,483.31万元,同比增长47.80%。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力度,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研发投入71,424.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16%,同比增长42.86%。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151,206.36万元,同比增长241.7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营业规模扩大,销售结构改善,应收账款周转加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199,208.58万元,同比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且募投项目投入增加,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建工程和生产设备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33,317.42万元,同比增加93,607.8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通过设立方式取得1家子公司,为上海歌尔泰克机器人有限公司。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姜滨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红斌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

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九实验室”)。

2、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具体注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

二、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1903室

4、法定代表人:李波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9月29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应用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公司持股比例70%,其他自然人持股比例30%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第九实验室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注销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第九实验室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同其他股东友好协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进行的决策。

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可能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第九实验室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第九实验室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第九实验室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8、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7年9月5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1。

3、投票简称:歌尔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在投票当日,“歌尔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共有2个议案: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密码服务”栏目,申请服务密码。填写“姓名”、 “证件号”、“证券账户号”、“手机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填报内容准确并输入手机验证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提交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在密码挂失服务功能下申报挂失,5分钟后原服务密码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服务密码。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投资者可以按照深交所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载明的《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更新、解锁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查询公司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贾阳

联系电话:0536-8525688

传 真:0536-8525669

地 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

邮 编:26103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17-06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485号文同意,公司2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12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歌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09”。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用42,75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457,250,000.00元于2014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957,250,000.00元(账号为7379110182600098129)、在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900,000,000.00元(账号为15458001040061215)、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600,000,000.00元(账号为377010100100540958)。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83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53,4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96010006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终端天线及扬声器模组项目中智能终端天线部分建设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精密”),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实施地点由潍坊高新区梨园街以南潍安路以西变更为安丘市开发区香江路与泰山西街交叉口南200米歌尔精密厂区。该议案于2015年5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3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歌尔精密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7899991010003004478),于2015年8月14日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377010100100540958)中转至歌尔精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7899991010003004478)中30,000万元。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中信银行潍坊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7379110182600098129、15458001040061215、377010100100540958、377899991010003004478共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8月14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尔精密在人员、设备、厂房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进展,公司将智能终端天线及扬声器模组项目中智能终端天线部分建设实施主体变更为歌尔精密实施,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实施地点由潍坊高新区梨园街以南潍安路以西变更为安丘市开发区香江路与泰山西街交叉口南200米歌尔精密厂区。此议案已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5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3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在2016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

经慎重考虑,拟续聘瑞华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17-07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自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平台( http://rs.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志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独立董事肖星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夏善红女士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孙红斌、冯建亮、徐小凤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歌尔转债”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截至2017年6月30日,因“歌尔转债”转股180,568,396股。因2017年4月28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1,537,541,207股,公司总股本由1,526,994,345股变更为3,245,103,948股。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324,510.3948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在2016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经慎重考虑,拟续聘瑞华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管理成本,经同其他股东友好协商,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第九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