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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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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声明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国内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所在行业延续着谨慎乐观的趋势,发展中面临挑战,挑战中蕴含机遇。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目标,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完成了上半年度既定目标,推动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66.46万元,同比增长22.35 %;实现净利润2,192.94万元,同比增长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95.89万元,同比增长12.13 %。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国内外市场齐头并进

公司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好老客户的同时,重点开发大型终端客户,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与技术支持,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特点与产业政策,调整了市场开发策略,重点布局与深耕区域市场,努力提升中高端产品的销量,有效扩大了市场份额,此外,通过加强销售信息化工作,提升锯切学院服务范围。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建立与经销商价值分享的机制,培育一批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销商群体。报告期内,国内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6%。在国外业务方面,公司加大传统市场的开发力度,同时成功与新兴市场俄罗斯客户签约,谋求国际化与全球布局。报告期内,国外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14%。

二、技术研发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服务一线、服务市场的理念,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设备、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进行改进,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技术储备与新产品研发,加快新产品推出力度。公司技术研发既关注产品质量和性能,也关注研发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了科研项目19项,取得发明专利2项,推出新品4个,其中,公司“高速高效切铝系列硬质合金带锯条(TCB-PRO AL)”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重点新产品。公司还将持续加强锯切实验室建设,将泰嘉实验室建成为行业权威检测机构与培训基地。

公司拥有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知识结构的技术团队,将充分利用好各种技术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技术研发平台。

三、精益型管理高效运营

公司持续推行精益管理、ERP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系统考虑质量、性能和成本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引入稳健设计和卓越绩效管理体系,通过结合精益管理,六项精进企业文化建设,使公司精益管理再上一个台阶。公司现场管理模式已成为行业标杆,员工思想水平与素质得到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IPO,进入资本市场,公司将坚持秉承“做负责任的人”这一核心价值理念,以“让世界没有难切的材料”为企业使命,致力于锯切材料、锯切产品、锯切工艺、锯切装备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打造世界领先的锯切产品和技术服务企业。同时公司将建立具有泰嘉特色的股份业务系统(简称:泰嘉股份BBS),培养一批具备BBS知识体系和实操技能的高级人才,运用BBS提升现有产品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为培育新产品、新业务提供体系保障,打造泰嘉核心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该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其中独立董事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报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现结合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拟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从五万元/年(税前)调整至八万元/年(税前)。自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任职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参加公司会议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8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7年9月6日14:30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现结合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拟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从五万元/年(税前)调整至八万元/年(税前)。自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任职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参加公司会议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8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8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对象: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保本类委托理财,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承诺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 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另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3 月3日和2017 年4 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六、审批程序

2017 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17 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2017年1-6月收到政府补助632,000元,从递延收益分期计入的政府补助572,920.86元,合计政府补助1,204,920.86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9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9月6日14:3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 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7年9月5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王俊杰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王俊杰;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9月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