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31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作为建筑五金领域的领导企业,坚朗五金多年来专注经营发展。基于既有的行业优势,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坚持以“尊重科学,共存共赢,持续创新,至诚守信”为核心价值观,立足主营业务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销售渠道布局和丰富公司产品线等优势,加大对业务拓展、技术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持续投入,经营业绩同比实现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72亿元,同比增长15.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9.09万元,同比增长6.02%。
按照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围绕建筑五金产品多元化方向发展:一方面继续保持对现有优势产业的增资扩产和新增关联产品的延伸投入;另一方面,整合建筑行业内优势资源,积极通过战略投资与合作提升产业发展能力;丰富门窗类产品,布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战略布局智能家居与安防市场;完善锚固技术产品体系,助推地下综合管廊业务发展;战略代理国外高端品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构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综合提供能力。报告期内,在原有“坚朗”、“坚宜佳”、“海贝斯”、“新安东”、“GTI”(秦泰)品牌的基础上,新增加“特灵”、“春光间隔条”等品牌。
积极拓展渠道建设,目前公司国内外销售网点近400个。大力完善上游供应商资源,建立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报告期内,通过合资控股以及推进信息化,加强与供应链的管理,建立质量有保证、成本有优势、响应速度快、合作能共赢的供应体系。同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将公司打造成为建筑五金行业的持续领导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较2016年年报新增5家合并主体。
■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2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该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3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德岭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并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1日证监许可[2016]384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956,845,2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3,309,200.46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83,535,999.54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3月2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600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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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16年3月3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16年4月6日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77,023,039.57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已于2016年9月1日将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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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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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7-03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4:45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5:00至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7,502,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864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7,359,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819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3,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399,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0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3%;反对102,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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