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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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有关事项的
通知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7年8月21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2539”,证券简称“17温氏02”,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4.87%,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支付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

债券(五期)等十二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将于2017年8月3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36”,证券简称为“陕西1505”,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二、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37”,证券简称为“陕西1506”,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三、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38”,证券简称为“陕西1507”,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2元。

四、2015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39”,证券简称为“陕西1508”,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五、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40”,证券简称为“陕西15Z1”,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六、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41”,证券简称为“陕西15Z2”,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七、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42”,证券简称为“陕西15Z3”,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2元。

八、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43”,证券简称为“陕西15Z4”,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九、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44”,证券简称为“陕西15Z5”,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十、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45”,证券简称为“陕西15Z6”,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十一、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46”,证券简称为“陕西15Z7”,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2元。

十二、2015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47”,证券简称为“陕西15Z8”,是2015年8月3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十三、本所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3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8月31日除息交易。

十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8月21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中环环保”,证券代码为“300692”。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06,67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26,67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8月17日

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徐自发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经查明,本所上市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徐自发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敏感期交易

徐自发的配偶韩凤兰于2017年4月5日卖出格力电器股票730,800股,交易金额2,307.1万元,而格力电器2016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以上行为构成敏感期交易,徐自发未能督促其配偶遵守相关规定。

二、短线交易

2016年11月24日,徐自发委托券商营业部以26.39元/股的价格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00股,成交金额1,518.22万元。2017年5月22日,徐自发再次委该营业部以33.45元/股的价格卖出格力电器股票400,825股,成交金额1,340.76万元。徐自发卖出股票的时间距离前次买入的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徐自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自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自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确保其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同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8月17日

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8月21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中宠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91”。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00,0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25,0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