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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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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停牌及信息披露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4月20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2017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经确认,本次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年5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和2017年6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和2017年6月3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4日和2017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二、本次停牌进展情况及预计复牌日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尽职调查等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一步磋商等,力争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重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进行了多轮论证,目前各项工作也正在按计划加紧推进。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具有可行性,在停牌期满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并在停牌期满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