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57)。2017年8月17日,公司获悉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转发的《民事起诉状(变更后)》。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认为《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极皓天”)的财务状况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北极皓天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北极皓天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全部发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中金创新认为北极皓天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应按承诺向中金创新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此追加其为共同被告。本次诉讼因中金创新追加北极皓天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为共同被告,开庭时间将做调整。
中山证券将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律及相关业务团队,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中山证券承担本次诉讼项下的连带赔偿责任。若法院最终裁决中山证券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山证券将积极向北极皓天和债券担保人追偿,力争将诉讼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