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7-053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7日在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文东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685万元自有资金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7-054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17日在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淑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7-055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
开拓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7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85万元自有资金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大寨锗矿实施“大寨锗矿1290水平开拓工程”,项目将主要完成相关巷道掘进3745米,水平绞车房、290水平矿仓(立井)等配套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备投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单轨巷(含副斜井斜巷,暗提升斜巷,水仓斜巷、水仓,1330水平绕道、1290水平大巷)掘进1135.50米;
双轨巷(含副斜井底车场,330上部车场、1290车场、矿仓车场)掘进130.60米;
穿脉巷掘进1705米;
上山掘进749米;
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该项目上述掘进工程量为:3745米。
2、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十四个月。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685万元
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此次对大寨锗矿1290水平进行开拓,主要是为开拓新的锗矿开采作业面及对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有利于矿山持续、稳定生产,为下一步矿山生产接替正常进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确保矿井生产稳定、持续进行。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7-057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634号文核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200万股,发行价30元/股,募集资金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80.3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1,196,706.96元。资金到账日2010年5月31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最初存放情况
2010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其中,投资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护国支行(账号531078157018170045506);投资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西门支行(账号53001905037051001173)。若发行股票有超募之情况,则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将超募的资金存放于上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护国支行的同一个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90,119.67万元最初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同招商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西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时进行资金的存放。具体为:
①投资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资金18,787.83万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西门支行。
②投资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项目的资金16,158.59万元和超募资金55,173.25万元(含差错更正后增加的288.15万元),共计71,331.84万元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结余情况
(一)2017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及其他
1.2017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193,163.41元;
2.2017年3月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余11,107,386.09元(含利息收入24,258,095.76元);
2.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余53,300,549.50元(含利息收入24,451,259.17元),其中,有11,055,000.00元的定期存单、活期存款42,245,549.50元。该资金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专户里。
三、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使用、结余情况
(一)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
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3年委托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红外项目设备,并从其专户汇入该子公司29,451,222.53元;该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进口设备使用29,106,691.69元,结算退回265,990.66元,尚余78,540.18元未使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78,540.18元。
(二)2017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尚余募集资金78,540.18元,全系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资金结余。
四、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投资使用、结余情况
(一)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
1.2011年1月,本公司出资300,000,000.00元(其中,使用投资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全部节余资金184,286,743.97 元、使用超募资金112,121,700.00元、使用自有资金3,591,556.03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作为3.55万具/年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
2.2011年4月,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97,100,241.84元存放于其在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开设的78010158000004534账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6年6月28日,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含利息收入16,728,397.85元)。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开设的专户已于2016年6月28日销户。
五、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结余情况
(一)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
1.2011年4月22日,本公司出资31,500,000.00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2.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将该资金3,150.00万元于2011年6月存放于其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开立的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4年4月25日,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含利息收入246,224.84元)。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开设的专户已于2014年4月25日销户。
六、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投资使用、结余情况
(一)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
1.2011年5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161,585,900.00元对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由该公司作为30万片/年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
2.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将该资金161,585,900.00元于2011年5月存放于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开立的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5年8月7日,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含利息收入7,677,477.55元),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开设的专户里已于2015年8月7日销户。
七、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投资使用、结余情况
(一)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来源
1.2013年9月9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66,830,000.00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将该资金66,830,000.00元于2013年9月存放于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开立的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5年8月18日,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含利息收入433,691.87元),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开设的专户已于2015年8月18日销户。
八、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
1.截止2017年6月30日,3.55万具/年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1,627,559.82元,均为前期使用;
2.截止2017年6月30日,30万片/年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263,377.55元,均为前期使用;该项目专项资金(包括利息收入7,677,477.55元)已全部使用,专户已于2015年8月7日销户;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0,890,937.37元,均为前期使用。
3.30吨/年光纤四氯化锗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746,224.84元,均为前期使用;该项目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46,224.84元)已全部使用,专户已于2014年4月25日销户;
4.收购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41.56%的股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000,000.00元,均为前期使用;
5.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均为前期使用;
6.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收购临翔区博尚镇勐托文强煤矿采矿权,均为前期使用;
7.使用募集资金25,697,013.00元收购临翔区章驮乡中寨朝相煤矿采矿权,均为前期使用;
8.购置土地18,459,124.22元(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30,500,865.50元购置土地,其中,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占用土地应分摊的土地费用为7,241,271.55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工程项目占用土地应分摊土地使用费为4,800,469.73元) ,均为前期使用;
9.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0.00元收购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勐旺昌军煤矿采矿权,均为前期使用;
10.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使用78,193,294.98元,均为前期使用;
11.使用募集资金106,231,725.38元收购临沧韭菜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均为前期使用;
12.砷化镓单晶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67,263,691.87元,均为前期使用;该项目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33,691.87元)已全部使用,专户已于2015年8月18日销户;
13.2016年使用募集资金42,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已全部归还;
14.银行手续费支出2,778.25元,均为本期使用。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上述十四项共使用募集资金945,484,789.91元,均为前期使用。
(二)募集资金总体累计利息收入及其他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总体累计利息收入51,167,172.63元,其中,本期利息收入193,163.41元;
2.2013年6月收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其受让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转让款4,500,000.00元;
3.2015年12月收到北京黎马敦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支付的其受让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款42,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总体节余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体余额11,185,926.27元(含利息收入50,974,009.22元、转让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转让款4,500,000.00元、转让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款42,000,000.00元)。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总体余额53,379,089.68元(含利息收入51,167,172.63元、转让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转让款4,500,000.00元、转让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款42,000,000.00元)。
第二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一、3.55万具/年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
1.根据本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项目投资总额20,287.83万元,由本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将使用募集资金18,787.83万元。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2.根据公司2010年9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拟出资30,000万元在昆明设立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该事宜业经2010年10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投资事宜已于2011年1月完成。
3.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期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所形成的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以人民币19,014,037.00元(不含增值税)出售给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2013年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已竣工决算,投资总额23,670.61万元(含流动资金5,486.63万元)。具体投资进度情况见下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二、30万片/年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工程项目
1.根据本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项目投资总额22,898.25万元,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系使用募集资金16,158.59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进行,由其作为实施主体。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该控股子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2.2011年5月2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158.5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增资事宜已于2011年5月完成。
3.2013年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工程项目已竣工决算,投资总额为23,784.58万元(含流动资金2,351.27万元)。具体投资进度情况见下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表中实际投资额的“建设投资”栏所列金额含设备采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各相关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西门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可采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进行管理,定期存单不得质押。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本公司及各相关子公司均按照该规定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资金使用情况
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其中,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系本公司;本公司以募集资金161,585,900.00元对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由该控股子公司作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一)2011年度,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如下变更:
1.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
2010年9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出资30,000万元在昆明设立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该事宜业经2010年10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2011年1月4日,上述30,000万元投资已投入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其中,使用投资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项目的全部节余资金184,286,743.97 元、使用超募资金112,121,700.00元、使用自有资金3,591,556.03元。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0KMA2035”号验资报告。
2.项目的实施地址变更
2011 年10 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建设项目和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临沧市临翔区南京凹186 号变更至昆明市新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B-5-5 地块,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租用土地实施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已实施。
除上述的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发生变动外,投资总额、投资内容、使用募集资金数额均不变动。
(二)201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如下变更
由于3.55万具/年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下半年竣工,实际投资决算为23,670.61万元,与原计划投资20,287.83万元相比,超支3,382.78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追加对该项目的投资3,382.78万元。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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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7-058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8 月17 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 月16 日下午15:00 至2017 年8 月1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公司综合实验大楼会议室。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文东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7,086,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7,086,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6,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6,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陈飞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86,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86,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孙冬松、冯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7]A0457号)。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