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7-021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划路以西,地号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2015第A0043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成交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6,4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开转让位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995.9平方米(34.49亩)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划路以西,地号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2015第A0043号。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22995.9平方米。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前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28.56万元,评估价值1,922.46万元。评估增值1093.9万元,增长率132.02%。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要求,公司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公告期内广泛征集受让方,最终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由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最终成交价26,400万元。
二、 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法定代表人:贾军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转让标的位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995.9平方米(34.49亩)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划路以西,地号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2015第A0043号。根据1999(009)号《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批准用途为建设产业及培训中心,少量住宅用地。地上无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22995.9平方米。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1017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月 31 日,委托评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28.56万元,评估价值1,922.46万元。评估增值1093.9万元,增长率132.02%。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在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转让场所公开挂牌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名称
转让方(甲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价格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公司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网络竞价最终成交价格确定,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26,400万元。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乙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其余部分充抵部分转让价款。
(三)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书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登记手续。
(四)税费的承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进行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本次交易标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转让后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本次转让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7,200万元左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1017号;
(三)《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