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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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何宗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董事李宗文、独立董事刘志军、陈秉谱以传真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提名王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鑑,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畜牧师;1984年9月—1987年10月在八一农场奶牛场工作任技术员; 1987年11月—1990年12月在甘肃省农垦农工商啤酒花公司工作;1991年1月—2002年9月在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农业处任主任科员;2002年10月—2008年2月在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任副部长;2008年3月—2013年3月在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处(特药处)任处长;2013年4月—2014年8月在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处任处长;2014年9月至今在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处、土地资源管理处处长。

二、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整,期限一年。

三、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临2017-036)。

四、会议以0 票回避、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7-03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业集团”)、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鑫集团”)、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亚美特公司”)、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食邦集团”)、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薯业集团”)、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的担保。

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为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同时本公司同意薯业集团向其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数据显示,薯业集团、国贸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70%,上述两家公司的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延林,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各类牧草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种植、销售;农机作业。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97,321.54万元,负债总额49,721.80万元,资产负债率51.09%,净资产47,599.7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897.48万元,净利润1,785.81万元。

2、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火晓军,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45,241.63万元,负债总额31,193.04万元,资产负债率68.95%,净资产14,048.5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2,624.22万元,净利润699.18万元。

3、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永久;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生产、组装各销售节水灌溉系统及其零部件和配套设备,从事节水灌溉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PVC管道(人饮用水标准)的生产、销售、安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34,360.44万元,负债总额15,712.26万元,资产负债率45.73%,净资产18,648.1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511.96万元,净利润-146.51万元。

4、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禄,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整,营业范围:食品(凭许可证经营)、农用地膜、化肥的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57,098.51万元,负债总额31,152.34万元,资产负债率54.56%,净资产25,946.1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9,206.48万元,净利润2,058.26万元。

5、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璞,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 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23,342.47万元,负债总额18,692.27万元,资产负债率80.08%,净资产4,650.1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7,104.22万元,净利润51.16万元。

6、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瑜,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啤酒原料的购销,自营或代理啤酒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业新技术开发,工业用盐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36,157.07万元,负债总额28,367.95万元,资产负债率78.46%,净资产7,789.1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0,609.37万元,净利润-750.3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担保期限结束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银行借款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59,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06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述6家公司财务报表;

3、上述6家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本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5日

至2017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00 至11:30 分、下午14:30 至16:30在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唐 亮 刘 彬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5楼证券事务管理部

4、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