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7-0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7年8月4日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8月18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李建红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本公司8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
(一)授予数额
授予180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相当于本公司股本总额252亿股的0.0071%。具体分配见下表:
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总量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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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日
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8月25日。
(三)授予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8月25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授予价格。
1、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
2、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注: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是指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至第九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第一期至第九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原理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若进行派息,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二)调整结果
2017年本公司每股派发2016年度H股股息0.838812港元(含税),按照以上计算方法,本公司第一期至第九期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单位:港元):
■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招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费用总额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6.0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
(一)本公司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6.05亿元人民币;
(二)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处理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宜。
关联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
(一)本公司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
(二)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处理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宜。
关联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
(一)启动位于成都的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
(二)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审定二期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因政策变化导致增加的土地费用;
(三)二期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按公司章程规定另行上报董事会审批。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7-0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7年8月4日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8月18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刘元监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9名,实际参会监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含半年度报告摘要,下同)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招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费用总额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职工监事刘元、徐立忠、黄丹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6票。
同意:6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的监督意见。
2017年8月18日,监事会刘元、温建国、吴珩、靳庆军、丁慧平、韩子荣、徐立忠、黄丹等8名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案审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监事会认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研究和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参会董事均认真履行了职责。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