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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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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08号文注册并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生效。为了能够更好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按照《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7年8月22日对本基金增设B类场外份额(基金代码为:005107),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本公司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基金收益分配、基金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对《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和《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份额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场内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场外份额,原场内份额转为A类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允许互相转换。

2、基金份额费率

两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年费率均为0.18%,托管费年费率均为0.08%。年销售服务费率有所差别,A类收取0.25%,B类收取0.01%。

3、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份额的申赎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B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B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本基金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场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5、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为:申购和赎回为1份或1份的整数倍。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B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起点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1元。

6、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7、基金份额的折算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做折算,面值为1.00元。A类基金份额折算方法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100

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每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

8、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9、收益分配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A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利随本清”的原则。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B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日结转”的原则。投资人部分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对应的基金收益不随赎回款项支付给投资人,投资人全部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基金收益将全部结算并计入投资人账户。

10、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11、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 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2、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详见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上述修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和《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

以上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

本次修改内容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费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9日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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