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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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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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后,为调整后投资总额。
(2)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88.87万元。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5日
至2017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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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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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登记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7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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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2017年半年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17年半年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2017年半年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17年半年度公司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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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百货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13.53%,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影响,零售收入减少;毛利率较上期减少1.64个百分点,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后经营品类毛利率偏低以及东百东街店受下半年闭店装修的影响毛利率有所下滑;
2、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7,842.34万元;毛利率实现30.88%,高于公司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
3、报告期供应链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1,183.70%,主要是供应链于2016年3月成立,上期数据无可比性;毛利率因其行业特点,报告期实现0.99%,低于公司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
4、报告期房产租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25.58%,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影响,租金收入增加;毛利率较上期减少3.00个百分点,主要是东百元洪店及厦门蔡塘店租金成本较上期增长;
5、报告期物业管理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72.90%,毛利率较上期增加4.13个百分点,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及新增兰州、福安物业管理收入;
6、报告期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13.19%,毛利率较上期减少6.94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受外立面改造施工的影响,营业收入下降。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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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期数据已调为可比口径。
1、报告期福州地区收入较上期下降10.17%,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零售收入减少;
2、报告期福安、兰州地区收入是公司新增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及配套物业收入;
3、报告期广州、深圳、盘锦地区收入为供应链业务扩展后的新增收入。
(三)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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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福州地区购物中心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42.11%,毛利率较上期增加12.24个百分点,主要是东百元洪店业态转型影响。
(四)房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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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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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报告期可供出售面积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面积。
3、报告期各地区房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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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期无此项收入。
4、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无新增开工面积;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新增开工面积137,682平方米。
(3)竣工面积情况:无
(4)出租房地产面积:无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五)供应链业务情况
1、报告期供应链分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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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供应链分地区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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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