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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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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规定须载列于中期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17年半年度业绩初步公告》中。

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16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 股

附注:

①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为充分挖掘集团人才和技术资源潜力,提升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拓展能力,集团在提升并整固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对内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和整合,至本报告期已逐步构筑了四大业务平台,即:以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及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以输出公路运营及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大环保产业相关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输出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集团将通过这四个平台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运营及基建管理、集成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将业务领域拓展至城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以及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业务领域,并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业务范围,发展交通规划、设计咨询、运营维护、智能交通系统、金融等服务型业务,同时谨慎寻求与环保行业龙头、品牌企业的合作机会,高起点进入相关环保业务领域,逐步培育集团在某些环保细分领域的专业竞争实力,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

现阶段,本集团的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的经营和投资。此外,本集团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营运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以及广告、工程咨询、联网收费和金融等业务,并通过投资创办、合作及并购等方式逐步涉入大环保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21.08亿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19.57亿元、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约0.35亿元、房地产开发收入约0.56亿元,广告及其他业务收入约0.61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92.81%、1.66%、2.65%和2.88%。

(一) 收费公路业务

1、 经营环境分析

2017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广东省及深圳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7.8%及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经济较为活跃,有助于区域内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增长。上半年,深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上升3.64 %,其中盐田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上升4.43 %,对本集团机荷高速、盐坝高速及盐排高速有一定正面影响。受宏观和区域经济环境中多重积极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费公路项目营运表现总体平稳。

2017年上半年,收费公路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在原有货车计重收费政策基础上,全国自2016年9月下旬起开始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管理规定”)。新的管理规定对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更为严格,处罚力度更大,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将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施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将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及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对集团的货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对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保护道路桥梁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减少公路维护费用及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等方面具有正面影响。

近年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部分省份陆续对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不同程度的费率优惠政策。该政策对集团不同区域的收费公路项目的路费收入影响不尽相同。此外,近年来广东省实施统一方案以及全国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和绿色通道政策对项目路费收入的负面影响仍然存在,但对项目收入同比变幅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2、 业务表现及分析

公路项目受经济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而功能定位、开通年限、沿线经济的发展情况等也使得公路项目营运表现存在差异。收费公路的营运表现,还受到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城市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此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工程,也有可能影响其当期的营运表现。

报告期内,本集团深圳地区收费公路项目的总体路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随着深圳地区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加上部分高速公路及地方道路取消收费,深圳地区路网内车流的分布和组成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梅观高速自2014年4月实施调整收费方案后,免费路段车流量增长不仅带动了收费路段的车流增长,还拉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的营运表现。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及南光高速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实施免费通行,本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确认该等公路项目的收入,该等免费项目车流的增长亦带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及水官高速车流量的增长。此外,全国自2016年9月下旬起开始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机荷高速及水官高速的货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沿线区域经济增长有助于提升阳茂高速的营运表现,但由于该线路为连接粤西地区与西南各省的重要运输干线,治理超限超载政策的严格实施对其货运车流量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报告期内阳茂高速的日均车流量同比略有增长,但日均路费收入同比略有下降。受益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佛山南海区广和大桥自2017年3月1日起实行双向收费从而促使部分车辆分流至广州西二环等因素的正面影响,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的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较好增长。

江罗高速(江门-罗定)二期于2016年12月28日开通,由于其线位与广梧项目基本平行,对广梧项目产生较大的分流影响,但却带动了江中项目的车流量增长。广珠中线二期(三角快线)于2017年元旦正式通车,有效连接已建成的广珠中线一期(福源路),形成了地方公路快速路网,对江中项目产生较大的分流影响,但在广中江高速一期(江门荷塘-龙溪)及江罗高速开通带动的路网贯通效应及周边路桥实施维修等因素的正面作用下,报告期内江中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较好增长。

作为京港澳高速粤境段(原称京珠高速)复线的广乐高速(广东广州至乐昌)和二广高速连怀段(连州-怀集)分别于2014年9月和2014年12月底建成通车,路段线位与清连高速相近,且二广高速与清连高速的连接线尚在建设中,对清连高速产生了一定分流影响。由于广清高速扩建工程于2016年9月底完工通车,路网的完善有助于提升整个通道的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同时清连公司通过积极开展路线宣传、实施多层次营销策略的效果开始显现,分流影响正在逐步减弱。报告期内,清连高速的营运表现平稳。

报告期内,受益于周边城市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货车车流量的大幅度增长,武黄高速的营运表现良好,但相邻路网的进一步贯通对其产生的分流影响仍然存在。受周边及南京江北新区的经济发展、南京长江大桥封闭施工以及江苏省出台的两项鼓励货车出行的政策等因素的正面影响,南京三桥大型货车车流量增长显著,对报告期内南京三桥的营运表现产生了促进作用。受益于路网完善、计重收费政策实施、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以及沿线企业业务增长等因素的正面作用,长沙环路路费收入同比保持较快增长。此外,本集团于2017年6月15日起将益常公司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旗下益常高速受益于湘西北地区经济的增长,报告期内营运表现良好。

3、 业务发展

本集团投资的外环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完成约60%的土地征收以及约38%的房屋拆迁;完成土建工程形象进度13.2%。外环项目是本集团按照PPP模式投资的收费公路项目,本集团将投资65亿元获得外环A段25年项目经营收益并承担经营成本、相关税费及风险,超出部分由深圳政府全资设立的特建发公司承担或筹措。该投资模式有效地在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和商业投资合理回报之间达到平衡,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现社会、政府、企业的多赢。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的公告、2016年4月25日的通函中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平安创新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2.7亿元收购其持有的益常公司(主要业务为益常高速的经营管理)100%股权。益常高速(益阳至常德)主线73.1公里,双向四车道,是国高网第六纵G55二广高速联络线张家界至长沙高速(G5513)的一段,也是湖南高速公路规划“五纵七横”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益常高速地理位置优越,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自开通以来,保持了良好的经营记录,车流量和路费收入呈稳定增长趋势。本公司以合理的代价通过收购益常公司以获得益常高速权益,可以扩大本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基础,增加稳定的现金流量,进一步巩固本公司于公路的投资、管理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截至报告期末,益常公司的股权交割报批及移交及工商变更等工作已顺利完成,并于2017年6月15日起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二) 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的代建项目包括深圳地区的外环项目、货运组织调整项目、沿江二期,贵州龙里的安置房二期、横五路、横六路代建工程以及深国际贵州物流港代建项目等。集团现阶段在代建业务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强化在建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统筹和监督各项目代建收益的回收、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积极推动新市场、新项目的开发与合作。

报告期内,代建项目的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其中外环项目的进展情况请见本章节上文”业务发展”相关内容。沿江二期项目已累计完成约62%土地征收和约41%的拆迁面积,以及路基桥涵工程的招标工作,目前已有部分合同段正式开工。货运组织调整项目正在进行第一批次的四个收费站的施工建设工作,第二批次收费站正在开展前期的建设手续报批工作。此外,梅观收费站、南坪二期、德政路项目、沿江一期、龙大市政配套项目、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的完工结算以及政府审计等工作均在进行之中。

截至报告期末,贵州龙里安置房二期各项工程的验收、移交入住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均已完成;贵州龙里县横五路、横六路代建主体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深国际贵州物流港代建项目已完成基础工程施工和60%的管网施工,正在进行主体钢结构安装施工,该项目计划年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宝通公司续签了委托管理合同,本公司继续接受委托,以股权管理的模式负责龙大项目的营运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各项管理工作进展顺利。该委托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6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沿江公司续签了委托管理合同,受托运营管理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委托管理费用为每年人民币1,800万元。报告期内各项委托管理业务的盈利和收支情况。

因项目地块涉及农田占用补偿等问题,鲘门综合安置区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报建阶段。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勘察审查、设计单位招标、环境影响性评价等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报批,并同步开展设计工作。

2016年12月30日,董事会批准投资公司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土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及管理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嘉杰铝业和金新农旧河道回填地块的现场施工工作基本完成,其他地块施工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 新产业拓展

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集团按照当期发展战略部署,审慎尝试土地综合开发、城市更新、环保等新的业务类型,密切关注和把握优势地区和现有业务相关区域的合作机会,作为主营业务以外的业务开发和拓展,以及收入的有益补充。

随着贵龙城市大道及周边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整个贵龙城市经济带的开发,预期贵龙项目周边土地有较好的增值空间。为了有效降低贵龙项目的款项回收风险,在项目中获取预期以至更佳的收益,贵深公司积极参与贵龙项目开发范围内土地的竞拍,自2012年至报告日,已成功竞拍土地约2,490亩(约16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总计约为8.37亿元。贵深公司已成立若干全资子公司,具体持有和管理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贵深公司正采取分期滚动开发的策略,对已取得土地中的300亩(约20万平方米)进行自主二级开发。截至报告期末,贵龙开发项目(又称“茵特拉根小镇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约110亩,相当于7万平方米)已累计销售140余套,其中已完成135套的房屋移交工作。经过贵深公司前期多层次的项目宣传及市场营销推广,茵特拉根小镇以其独特的建筑设计风格、优美的景观园林及人居环境在当地市场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一期第二阶段工程(约129亩,相当于8.6万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景观绿化施工,计划于年底前竣工验收。截至报告期末,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已有150余套别墅被签约认购。

根据相关协议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与深圳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联合置地公司,作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双方分别持有该公司49%和51%的股权。梅林关更新项目地块的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48.64万平方米(含公共配套设施等),总地价款约为35.67亿元。本集团已完成对联合置地公司的后续注资,累计出资24.5亿元。联合置地公司已按计划完成了全部地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获取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4年8月8日、9月10日、10月8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4年9月17日的通函。除上述约35.67亿元的地价款外,梅林关更新项目土地的总成本还包括相关税费、对土地上物业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前期规划费用等。截至报告期末,联合置地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土地上现有物业的经营者及租户的拆迁补偿协商工作,已累计支付拆迁补偿款13.5亿元。梅林关更新项目地块位置优越,其地价与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相比有一定优势,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和增值空间。本公司与深圳国际合作实施该项目,能够符合深圳政府对城市更新主体的相关要求,并有利于双方把握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提升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本公司正积极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探索土地价值实现及变现方式,并与深圳国际一起积极推动合作方引进事宜,及时实现项目的商业价值。

(四)环保业务及其他

公司在新一期发展战略中明确,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本集团将积极探索以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大环保产业方向的投资前景与机会,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于2016年12月30日,董事会批准投资公司参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南门河综合治理项目(“南门河综合治理项目”),在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情况下,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南门河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管理。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立项已获批复,项目用地预审、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报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备作业面的河道区段已全部开工建设,部分河道区段已完成逾30%的工程形象进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参与了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产权交易所”)组织的水规院增资50%股权项目的报名登记和竞争性谈判。2017年4月6日,本公司与深圳产权交易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确认本公司为水规院增资项目的A类最终投资方,以10.315元/注册资本、总计6,189万元的代价认购水规院增资后的15%股权,相关增资协议的签署已于2017年7月13日完成。水规院是中国最早开展水务一体化设计的综合性勘测设计机构,拥有水利行业、市政给排水、工程勘察综合、测绘等7项甲级资质,是全国勘察设计500强和水利类勘察设计行业50强企业。本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投资水规院,在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高起点切入水环境治理领域,这将有助于深高速获得水环境治理和城市水务方面的技术研发资源,扩充市场渠道,与相关合作方实现产业链的优势互补,帮助公司快速提升水环境治理市场竞争力。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7年4月6日和7月13日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与重庆水务资产于重庆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环境公司以人民币440,864.45万元向水务资产收购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境企业,拥有水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两大业务,具备盈利稳健、现金流充沛的特点,拥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区域竞争优势和成长性。公司通过环境公司以合理的代价收购德润环境的股权,一方面可以扩大深高速的环保业务,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还可能与德润环境开展深层次合作,在业务发展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5日的公告、2017年5月29日的通函中的相关内容。

3.2 财务分析

2017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741,731千元(2016年中期:614,904千元),同比增长20.63%。主要为报告期内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增长以及新收购项目带来的收益贡献所致。

1、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08,385千元,同比增长2.19%,扣除顾问公司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影响后,同比增长9.37%,主要为原有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增长以及深长公司和益常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带来的收入贡献。其中,路费收入1,956,878千元,占集团营业收入的92.81%,为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有关营业收入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⑴ 报告期内,路费收入同比增长10.83%,其中,深长公司和益常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日和2017年6月15日起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合计贡献路费收入49,403千元,扣除该项因素的影响后,集团原有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增长8.03%,主要为机荷高速、清连高速等受益于车流量自然增长、周边路网完善以及三项目实施免费通行后对车流量诱增等因素的影响,路费收入取得较好的增长,其他附属收费公路亦分别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此外,根据本公司与深圳交委签署的三项目调整收费协议,报告期本公司按照协议确认三项目路费收入补偿额343,126千元。

⑵ 报告期内,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由于本公司于去年同期签订了沿江一期营运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据此确认了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的委托管理服务收入42,453千元。此外,去年同期本公司签订了外环A段的共同投资建设协议,负责对外环A段的建设管理,确认了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收入49,692千元。

⑶ 报告期内,贵龙开发项目完工并交付了部分商品房,相应确认了该部分房地产开发收入。

⑷ 顾问公司自2016年11月30日起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

集团报告期营业成本为1,021,305千元(2016年中期:1,067,039千元),同比下降4.29%。扣除上述三家公司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67%。主要是报告期内附属收费公路折旧摊销费用同比有所增加所致。有关营业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⑴ 主要为收费后勤系列员工涨薪及深长公司和益常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使得人工成本同比增长。

⑵ 主要为机荷东段和武黄高速上年同期发生专项维修费用,本期该项费用同比减少。

⑶ 主要为武黄高速于2016年10月1日调整了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和各附属收费公路车流量上升,以及深长公司和益常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使得折旧摊销成本有所增加。

⑷ 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成本主要为项目管理发生的人工成本,以及根据政府对项目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其他服务成本。报告期委托管理服务成本减少,主要为上年同期确认外环A段的委托建设管理成本。

⑸ 报告期内,贵龙开发项目结转了部分房地产开发成本。

⑹ 顾问公司自2016年11月30日起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

集团报告期销售费用为7,792千元(2016年中期:6,941千元),同比增长12.25%,主要为贵龙开发项目营销费用有所增加。

集团报告期管理费用为40,516千元(2016年中期:41,324千元),同比基本持平。

集团报告期财务费用为234,215千元(2016年中期:270,756千元),同比降低13.50%,主要由于报告期美元债券随人民币升值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本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发行了3亿美元5年期境外债券,为规避汇率风险,公司自债券发行之初已安排外汇掉期交易方式实现对汇率风险锁定。报告期内,集团平均借贷规模虽有所增长,但由于平均资金成本下降,利息费用仍有所减少。有关财务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集团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为202,011千元(2016年中期:170,590千元),同比增长18.42%,主要为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集团资产以高等级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对经营收费公路企业的股权投资为主,占总资产的61.93%,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8.11%和29.96%。于2017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36,444,043千元(2016年12月31日:32,384,844千元),较2016年年末增长12.53%,主要为报告期收购了德润环境和益常公司的股权,使得资产规模有所增加。

2017年6月30日,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16,391,266千元(2016年12月31日:12,941,286千元),较2016年年末增加26.66%,主要为报告期内益常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增加了集团借贷总额,以及集团因经营周转需要增加了银行借款。2017年上半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140亿元(2016年中期:128亿元),同比增长9.37%。

报告期内,集团增加了29亿元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规模的44.37%,而本期集团股权投资及股利分配占用大量现金,两者合计致报告期末集团净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减少。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集团将加强对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适时以长期融资置换短期借款、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等手段,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与合作银行办理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报告期末,用于理财的现金均已回流,并无存款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或用作证券投资。

报告期内,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市场流动性稳中偏紧,市场利率有所上行,人民币汇率总体波动运行,贬值预期明显降温。基于降低融资成本考虑,报告期内集团主要以提取银行短期借款的过渡性安排来满足资金需求,后续计划用长期融资资金进行置换,以优化集团资本结构。报告期内,兑付到期中期票据本金10亿元及偿还到期银行贷款0.5亿元。报告期内,集团综合借贷成本为4.73%(2016年度:4.97%),较2016年度降低0.2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集团无逾期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本息。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对益常公司100%股权收购,于2017年6月15日起将益常公司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深长公司51%股权。于2017年4月1日起,本公司将深长公司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3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17年8月4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7年8月10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为购买其开发的“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已批准的约700亩贵龙项目I号地块中剩余约464亩土地)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本次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交通环保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与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所设立的基金。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拟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70%的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置地公司”)对贵龙项目I号地块中约700亩土地进行自主二级开发(“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其中,该项目一期(占地约236亩)已于2015年开盘销售。为了做好该项目的剩余部分(占地约464亩,“本项目”)的二级开发和房屋销售,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置地公司将为购买本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购买本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置地公司将就本项目与包括中国工商银行龙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准入。如按揭贷款准入办理完毕,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同意向本项目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置地公司同意为购房客户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预计贷款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为: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按揭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有关费用。

3、担保期间:自按揭贷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的抵押生效且相关文件交贷款银行核对无误并收执之日止。

4、保证金安排:置地公司可能需按贷款银行所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0%,因具体贷款银行而异)提供保证金,逐笔存入置地公司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专项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将在抵押文件交付贷款银行后返还。

截至本公告日,与贷款银行、购房客户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协议均未签订。预计本次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置地公司为购买本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降低后期政策或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本集团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置地公司的本次担保,是按照贷款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符合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99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32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与中融鼎新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所设立的基金。

● 上述董事会决议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投资并购基金方面的发展规划,该发展规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投资标的、投资者、政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并未就投资并购基金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关于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具体计划。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投资并购基金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一、投资并购基金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鼎新”)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所设立的基金。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本公司主业范围内每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且不涉及本公司向其他基金合作方提供本金和收益担保、回购承诺等安排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会议审议批准每期基金的具体设立、募资、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等事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由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如果按照监管要求应当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按相应规定执行。

2、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交通环保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合作方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可获取的信息,中融鼎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中国证券基金协会备案,具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资格,以发行私募基金的方式为客户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具体业务领域包括私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综合服务、证券投资以及现金管理等。中融鼎新是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的全资子公司。

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80亿元,国务院国资委及哈尔滨地方国资委合共间接拥有超过59%权益。截止2016年末,中融信托净资产128.10亿元,净资本113.28亿元,合并管理资产8,584.72亿元,年度营业总收入67.96亿元。中融信托主营业务覆盖房地产、证券、工商企业及基础设施领域,“多元化”交易模式包括股权投资、信托贷款、股权收益权、财产权管理等。

2、合作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中融鼎新没有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发现中融鼎新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拟增持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或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形。

三、投资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深高速中融交通环保投资并购基金(第N期)(暂定)。

2、基金类型:根据《合伙企业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存续期:不超过8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亦可根据投资退出的实际情况提前清算。在全部项目投资退出并完成收益分配后,该期基金业务终止。基金业务终止后,根据全体合伙人大会决议或合伙协议,决定继续增资或者清算。

4、基金目标规模: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各期基金合计目标规模不超过50亿元。

5、基金成立规模: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以每期基金成立时实缴资金规模为准。

6、出资方式:全部采用现金出资,认购币种为人民币。

7、资金来源:基金计划面向工商企业、投资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8、基金投向:基金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其他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城市管网、供水和排水等);以及包括水环保行业(水污染治理、流域治理等)、固废处理行业(垃圾处理、危废处理、土壤修复、餐余垃圾处理)、废气处理(废气处理技术)等新兴环保行业以及为环保行业提供设备及技术支持的子行业。

四、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投资并购基金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融鼎新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如果采取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合作方式,预计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由中融鼎新和本公司(或各自指定的子公司)共同出资,出资方式为现金。双方持股比例暂订为:中融鼎新持股51%,本公司持股49%。

目前,投资并购基金的管理模式尚未确定。

五、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包括子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其他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指包括水环境治理和固废处理等的大环保业务领域。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和环保行业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设立投资并购基金有利于拓宽本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模式和渠道;此外,投资并购基金还可为本公司培育项目提供孵化平台,有助于本公司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和环保行业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

六、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风险分析

投资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并购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在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本公司及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资金安全。本公司将积极敦促投资并购基金寻找符合本公司发展需求的并购项目,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核和风控制度,经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投资并购基金方面的发展规划,该发展规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投资标的、投资者、政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并未就投资并购基金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关于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具体计划。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投资并购基金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