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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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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77       公司简称:亿利洁能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是国家落实“十三五”能源规划,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之年。全国各地加快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淘汰中小锅炉等工作进度。公司管理层紧抓机遇,全面执行既定发展战略,大力度实施组织变革、加大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激励机制力度;通过“基金+技术”、“新建+并购”,产融结合、投资并购等资本手段,推动主营业务加速向为大型工业园区的智慧解决方案的投资与服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07亿元,实现净利润2.33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0.52亿元、0.04亿元。

重点工作进展:

1、 夯实传统业务,提速清洁热力。

传统能化业务在保持高产、稳产、优产的前提下,通过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实现了降耗增效、降本增利。加之,行业景气度回升,大宗商品销售价格上涨,增厚了公司经营业绩。

清洁热力加快推进。公司转型以来,大力推进清洁热力项目实施。公司通过成立8大清洁热力军团,及以热力15个运营、在建、筹建项目为根据地,向周边地区扩张开发,快速开拓热力项目。截至2017年7月,项目已落地山东、江苏、江西、安徽、河北等多个省区,已运营或试运营项目10个,915 T/H,开工在建项目2个,160T/H,待开工项目3个,290T/H。公司已完成山东、江苏、江西、河北、湖南、蒙甘宁、东北、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等10多个省区的市场布局;各市场开发小组市场调研及储备项目数量共计301个,70531 T/H。

2、 加快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

公司牢固树立“场景”思维、“产品”思维,围绕场景、产品进行技术迭代。报告期内,清洁热力项目在现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底部燃烧技术的基础上,与航天院合作完成清洁热力5.0技术的迭代升级,实现原料煤本地化、工程设计标准化、工程建设模块化、锅炉系统智能化、工业运行信息化、产品备件系列化。同时,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公司合作,联合开发、试验清洁能源领先技术和产品。

3、 实施激励机制,保障目标达成。

继续推进一把手问责制,考核体系从严从重,建立职薪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末位淘汰的动态机制。针对产业转型、产融互动、减重减负、资源盘活等关键工作,采用项目合伙投资、经营业绩激励等方式加以推进。

4、 通过“做减法”,聚焦清洁能源主业。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针对产业散、乱、全、不聚焦、不协同,没有核心竞争力,产品不突出等问题,企业对全部资产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排查,逐步清理重资产、重负债的“两重”和主营业务收入偏少、主体利润偏低的“两偏”企业,限期处置低效资产、僵尸企业、应收账款。

5、 通过产融互动,实现产业链资源整合。

一是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拟将库布其生态能源、正利新能源、张家口廊道公司、亿源公司、亿鼎热电资产等标的资产装入公司,直接带来了稳定收入和现金流保障,提升了公司资产质量和综合实力;同时,光伏资产还储备了超临界二氧化碳驱动汽轮机发电和沙子储热、高倍聚光、单晶PERC双面组件、跟踪系统等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光热技术,有利于下一步规模化、产业化运作。

二是公司以产业并购基金、合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度推进优质高效清洁热力项目和节能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并购,投资、重组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清洁能源项目。截至2017年6月,公司并购重组已签约项目4个,分别为投产运营2个,合计405 T/H:长沙天宁225 T/H、江苏兴化180 T/H;已核准待开工项目2个,合计:450 T/H:山东济宁225T/H,山东曲阜225T/H,共计855 T/h。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09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7年8月18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因财务数据复核工作量大,半年度报告编制复核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7年8月19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披露半年报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77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10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6月29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38,940,1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557,605.96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由公司自行发放的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4元;待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6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6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A股股东一致。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者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0.04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联系电邮: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公告编号:2017-111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于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111)于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12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14:00 在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0层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美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正文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登载于2017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111)于2017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13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57号《关于核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经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0,000股新股。根据公开询价结果,经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93元/股,发行股数为649,350,6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97.57元(含发行费用)。

截至2017年1月25日,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4,441,499,997.60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499,999.9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于2017年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分别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该些专户仅用于指定募投项目以及其他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微煤雾化热力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2280号),截至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71,845,417.66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微煤雾化热力项目的自筹资金271,845,417.66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亿利洁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截至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114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上半年生产销售的化工板块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化工产品

2、化工贸易

公司除自产自销化工产品外,还经销其他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化工贸易2017年第二季度累计收入为485,305.28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三、其他说明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