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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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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国内外市场整体平稳,其中,硫酸黏菌素类产品受国内法规政策变化的影响,处在由“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的过渡期,市场存在一定波动。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6,264,618.6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大客户采购计划实施的较为均衡,而去年其采购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完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56,439.2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55%,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以及财务费用上升所致;受主要原材料豆粕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2017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为42.97%,较上年同期减少1.13个点。

2、经营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不懈努力,积极发展主业并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未来公司将以产品战略为核心,以区域战略和人才战略为支撑,谋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产品战略

内生增长方面,公司将紧跟国内外兽药法规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杆菌肽类等现有品种的研发和改进,进一步扩大杆菌肽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领先优势,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生产能力及研发能力,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公司将重点开发“安全、高效、低/无残留、畜禽专用”等绿色健康的兽药产品。外延发展方面,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积极利用好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围绕现有业务相关行业或上下游行业在合适的时机开展融资或者产业并购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区域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外销收入127,004,975.30元,占总收入比重为68.19%,公司的业务仍呈现“外向型”特征。其中,北美地区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比重为30%左右,是公司外销收入第一大来源地。公司目前已与Pharmgate签署有关亚甲基双水杨酸杆菌肽产品独家供应长达8年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待Pharmgate获得FDA批准之后,由公司向其独家供应该产品,从而使得亚甲基双水杨酸杆菌肽产品真正打入美国终端市场。目前,该产品有关的FDA注册正在有序进展之中。美国FDA行业指南#213号限制了部分兽药的使用,而杆菌肽锌以及亚甲基水杨酸杆菌肽均被列为允许使用的发酵类抗菌兽药,因此,美国终端市场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南美市场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做深做透,巩固现有客户和市场,加深与大客户的合作,拓展新客户,目前公司已在巴西当地聘用了技术专家负责大客户维护与新客户开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销售额占外销收入比重为25%左右,仅次于北美地区。公司将通过积极实施“销售人员本土化”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的销售推广以及技术服务。未来,公司将抓住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良好发展机遇,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加国内外展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绿色、高效、安全、健康”的畜牧养殖业做出贡献。

内销方面,公司将利用好MDAB产品国内定位于高端产品的形象与市场地位,通过独家销售的模式进一步提高该产品的国内市场销售额,同时,加大对新兽药亚甲基水杨酸杆菌肽以及亚甲基水杨酸杆菌肽可溶性粉的推广力度,在新药保护期内,尽快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针对内销的其他产品,要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从生产、研发以及销售策略上全方位调整适应。

(3)人才战略

进一步加快落实研发、营销等重点部门的人才招聘工作,持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措施,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积极性,为实现公司持续成长与健康发展储备人才力量。抓紧募投项目之一扩建技术中心的实施,以外部引进以及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完善人才储备,在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向前发展。

3、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1)2,400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系于2014年编制,目前可研实施的细化工作正在进行中;(2)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 2017 年5月16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正式开工建设;(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使用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009号第二届董事会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7-017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董事会、两次监事会及两次股东大会。同时,公司还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2017年6月29日,公司依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3,000万元现金股利,实施完成了公司自5月份上市以来的第一次利润分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更正项目及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赖潭平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2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7-028)。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74号)同意,绿康生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已于 2017 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8,152,300.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F10501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报告期,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元。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26,247,879.97元,情况如下:

(1)存放于理财产品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为3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的有关内容;

(2)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6,247,879.97元,其中含利息净收入185,579.9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910,000.00元,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的有关内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1、中国银行南平浦城支行账号405273862164;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账号13960101040018941;3、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50710010010000047195。此三个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南平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及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合同,合计利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披露的2017-019号和2017-020号公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理财产品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除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6,247,879.97元(含利息净收入185,579.9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910,000.00元)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 2017 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相关工程款尚未支付。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真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