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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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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1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完成工商登记暨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启用作为正式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我公司增加信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信用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7年9月5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一楼101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1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春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1-6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状况,公司组织编写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完成工商登记暨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启用作为正式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20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设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17年6月20日与各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元

注1:本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780,415.10元。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及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198.47万元,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款项尚未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末使用募集资金22,292.36万元,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2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周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上述议案已由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及其他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澄、武显强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2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信用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我公司增加信用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接受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对我公司增加信用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

二、已审批的授信额度的详细内容

1、贷款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

2、保函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

3、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

在具体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2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公司类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完成工商登记暨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本次公开发行的3,0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347号文核准,自2017年6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68万元,本次3,0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已增加至12,224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亦增加至12,224万股。

由此,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情况,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224万元,总股本变更为12,22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7-02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启用作为正式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事项的相关要求,拟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