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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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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二)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1、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4年度

2014年3月,莱克电气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了碧云泉、艾思玛特两家全资子公司。碧云泉和艾思玛特从2014年3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5年度

2015年8月,莱克电气和苏州奥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信息科技,莱克电气持股70%,信息科技从2015年8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16年度

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然控股和绿能科技投资设立KINGCLEANELECTRIC(ROMANIA)SRL,该公司注册资本200RON(罗马尼亚列伊),其中天然控股认缴190RON,持股比例95%;绿能科技认缴10RON,持股比例5%。截止本预案公告日,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4)2017年1-3月

2017年1-3月,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动。

(三)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迅速,资产总额从2014年末的299,573.13万元增加至2017年1季度末的579,217.64万元,2015年末、2016年末的增长率分别为24.18%、36.97%。公司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5,200.43万元;另一方面,公司2016年实施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大力开展自主品牌的推广和产品高端化、无线化升级,当年收入增长9.34%,净利润增长37.83%,销售规模扩大产生的经营积累导致期末资产总额大幅增加。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流动组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超过97%,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低于3%。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三者合计占比超过80%。2016年以来,公司流动负债逐年增加主要是在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增加短期借款补充运营资金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各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较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好。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较高,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由于2015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当年的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均有所提升。虽然募集资金系专款专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仍然表明公司整体的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2014年至2016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80、6.24和5.88,总体上小幅下降,主要是2016年第四季度公司新增大量吸尘器、园林工具订单,年末出货量激增,导致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实行付款方式、信用期和赊销额度的多重管控,并使每一项管控指标落实到单个具体客户。

2014年至2016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82、7.30和6.67,总体上保持稳定。公司采用“订单生产”与“销售预测和库存补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具备良好的存货管理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3,076.93万元、400,274.41万元和437,666.37万元,2015年、2016年的增长率分别为-5.39%和9.34%。2015年度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ODM客户产品销售价格均下调,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016年收入稳步回升,主要由于外销业务实现恢复性增长,高端产品和无线充电类产品销量增长,环境清洁电器收入和电机收入迅速增加。同时,公司自主品牌增长强劲,当期新增5家直营分公司,并组建了自主品牌与线上营销事业部,直营分公司和互联网销售均取得了高速增长。

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34,402.76万元、36,358.50万元和50,066.35万元,2015和2016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68%和37.70%。2015年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产品升级,产品向高附加值转移,高端产品销售比例增加,平均单价上升,当期毛利率增加约1%;另一方面,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15年8月开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公司汇兑损失较上期减少了8,503.15万元。2016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实现恢复性增长,公司大力发展直营业务和互联网销售,推动销售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大力开展自主品牌的推广和产品高端化、无线化的升级,高端产品比例提高,当期毛利率增长2.63%。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莱克电气作为全球环境清洁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品牌,始终坚持“持续为目标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用科技创新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与众不同”和“领先一步”的产品研发策略。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设计的原则,继续巩固核心电机技术优势,充分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打造高端家居清洁健康电器自主品牌,实现从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效益型增长转变,成为现代家居清洁健康电器市场的领先者,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来,公司将把握消费升级和产品升级两大趋势,主攻国内和国外的重点市场,狠抓自主品牌建设和差异化产品创新,根据公司的定位路线向全国、全球继续延伸扩张,实现内外销同步跨跃式增长,推动持续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公司将顺应国家《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机遇,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生产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益化水平,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牢牢抓住国内消费升级的市场趋势,深化自主品牌“莱克”、“碧云泉”和“莱克吉米”等产品创新、升级和高端定位形象,持续加强终端建设,全面开拓国内市场。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29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每年实施现金分红不得少于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

(一)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5,263.00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40,309.06万元的62.67%,超过30%。具体分红实施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1、2014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180,000元(含税)。

2、2015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190,000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

3、2016年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260,000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2017-2019年,公司重视维护股东利益及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实行稳定、连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采取以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1亿元。

2、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2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 22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5年5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9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75,7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004,273.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5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5月8日“XYZH/2014SHA1029-12”号报告审验。

2.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结存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5月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52,700,248.11元(含累计使用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506,687,100.00元,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74,387,655.71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71,625,492.40元。截止 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表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200.43万元,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总额为75,206.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总额6.05万元,相应调整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该项目投资额由4,680.67万元变更为4,674.62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对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为公司提供决策、计划、控制和经营业绩评估全方位的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司拥有的制造资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管理,并协调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全方位的提高公司在激烈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三)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本公司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在原有(2011年12月31日)国内营销网络基础上新增450家百货店、750家家电卖场店和300家超级市场店,共计1,500家。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在原有国内营销网络基础上,新增百货店344家、家电卖场店1,661家、超级市场店621家,共计2,626家,总数超过原有规划数量,各类型店面布局有所变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5年6月至7月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为3.79亿,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收回理财本金3.79亿及理财收益174万,同时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理财收益174万。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并已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分次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截至2016年4月13日止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161.7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亦经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出具《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实际转出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625,492.40元(差额为2016年4月13日至实际转出日之间的利息收入)。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 22 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2016年度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年产800万台家居环境清洁电器扩产项目和年产1,200万台微特电机扩产项目主要设备实际已投入使用,2016年一季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较小,为全面反映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按2016年度全年计算确定。

注3:本公司年产800万台家居环境清洁电器扩产项目承诺达产期为两年,2016年为募投项目全面投产整体实现效益第一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达产期尚未满两年。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291.1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44.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575.38万元。

假设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2016年度持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7年分别存在持平、增长10%两种情形。

5、假设不考虑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49.1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17年8月21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291.1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严格的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说明如下:

(一)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机及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家用电器的技术研究,自主研发的高速整流子电机及离心风机技术一直以来走在世界发展技术的前沿。2014年始创研发了8万至10万转直流无刷大吸力数码电机,为吸尘器等家用电器实现无线化、高性能提供了技术保障。2016年,公司数码电机率先应用于高端厨电产品,开创了原汁机、萃取机技术新时代。2016年,公司申报的“无刷数码电机多功能大吸力无线吸尘器的开发和应用”项目,荣获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颁发的“中国家电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的无刷电机技术可实现产品寿命更长,体积更小,噪音更低,效能更高,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生产基地自动化技改项目”中,公司通过搭建新型研发平台,规范和统一编码系统和流程,实现在线设计,对专业设计数据进行对象化的细化分类管理,实现规范化的设计流程管理,从而系统性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二)深化产品升级转型,不断推出无刷电机、无线环境清洁产品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在无刷电机方面,公司是目前全球少数几家掌握10万转超高速无刷数码电机技术的企业,公司无刷数码电机在转速和体积两方面的技术突破为环境清洁电器、园林工具的产品升级提供的技术保障。公司将立足于无刷数码电机技术核心,紧紧抓住当前环境清洁电器、园林工具的发展趋势,不断推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无刷电机产品并不断实现产品功能和技术升级,抢占行业产品升级过程中带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在家用电器方面,以吸尘器为代表的环境清洁产品系列以及以割草机为代表的园林工具产品系列均以地面处理为核心功能,作业时移动范围广,对产品便携性有着天然需求。受制于直流电机转速、功率不足以及锂电池技术稳定性较弱、成本较高等因素,传统产品体系主要依靠电源线连接交流电源,或采用汽油、柴油引擎动力系统,体型庞大,较为笨重。随着无刷数码电机技术突破、锂电池技术成熟与成本下降,公司推出了无线环境清洁产品和园林工具,有效提升了原有产品的便携性,降低了功耗和噪音,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此外,受雾霾影响,近年来国内空气净化器产品需求大幅增加。公司抓住市场契机,推出了魔净系列超大洁净空气净化器。在空气净化器市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将继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挖掘细分市场需求,推出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未来,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从内部配套、生产等方面为产品升级巩固基础。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生产基地自动化技改项目”,对公司现有的电机车间、电池包车间、总装车间、精密压铸车间等进行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并生产制造无刷电机、高端环境清洁电器产品,拓展公司产品品类及公司销售领域,推动产品升级转型;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年产400万台环境清洁电器及园林工具扩产项目”,新建模具、注塑、总装车间及质检车间,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配合公司产品升级转型。以上项目,都将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技术升级、产品制造等方面的实力,从而保障公司不断推出无刷电机、无线环境清洁产品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三)把握“消费升级”的市场契机,大力推动实施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布局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对于商品的选择,消费者逐渐从关注产品价格,转向到关注产品品牌、质量和舒适健康度。在家电领域,在近年来消费升级的发展趋势下,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智能化和技术含量更为关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品牌知名度更高、品质和使用体验更好、服务更优秀的产品买单,家电行业呈现出产品高端化升级的趋势。一方面,公司为高消费阶层推出高品质产品,树立莱克电气在家电行业的高端产品形象。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开展与国内网络家电品牌客户的合作,推动国内家用电器ODM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ODM业务模式推出针对国内不同细分市场需求的产品,凭借低价位水平的高性价比产品进一步抢占国内中低端市场份额,扩大国内整体销售规模。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的“国内营销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及网络升级项目”,通过现有门店升级并新增门店,使得店面布局、产品展示更加迎合消费者审美取向,塑造公司高端品牌形象。同时,通过“年产400万台环境清洁电器及园林工具扩产项目”,提升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推动公司产品高端化发展。以上项目,都围绕着制造高端产品,树立公司高端品牌形象,迎合消费升级趋势。

(四)顺应“中国制造2025”的宏观环境,发展公司先进制造能力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计划用三个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完成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任务、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其中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是推动“中国制造2025”的核心,要求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在“中国制造2025”的宏观环境下,近年来,公司不断发展先进制造能力,注重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不断引入自动化的电机生产线,并对原有产线的关键生产和检测工序进行自动化改造,以机器人代替人工,从而增强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吸尘器等家电的装配生产线,采用精益生产模式,及时的物料配送系统和质量管控,提高生产效率,注塑车间也积极推进物流改善,自动化改造等精益改善项目,现场质量、成本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2015年6月,公司“高速串激电机智能化生产车间”被评定为“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称号。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采用自动化设备、信息化系统、自动仓储技术等,推动公司制造生产能力升级。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生产基地自动化技改项目”对电池包车间、总装车间、电机车间等进行自动化改造,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提供制造生产水平,并引入MES制造执行系统,完善生产管理。“年产400万台环境清洁电器及园林工具扩产项目”中,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提高生产加工精度,提升生产效率,实现制造升级。“国内营销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及网络升级项目”,通过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使用先进的WMS和WCS系统,运用自动化的仓储物流设备,加快企业仓储物流速度和准确度,实现工业升级,并在营销管理方面,引入电商ERP等系统,实现营销管理升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产基地自动化技改项目”,“年产400万台环境清洁电器及园林工具扩产项目”及“国内营销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及网络升级项目”,该等项目均为公司原有业务产能的提升或者产业链条的延伸。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实行一系列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技术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掘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技术人员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技术方面,公司一直专注于微特电机及以微特电机为核心部件的家用电器的技术研究,在微特电机方面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基础,并成功应用于下游清洁健康电器、园林工具和厨房电器,逐渐奠定了公司在产品性能、品质和效率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和SharkNinja、创科实业TTI、博世BOSCH、凯驰KARCHER、胡斯华纳Husqvarna等国际知名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拓展国内企业客户;在自主品牌销售方面,公司通过线下实体门店零售和线上网络购物平台、电视购物平台、银行网上商城构建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经验,并依托良好的产品质量,在业界收获了较好的口碑和品牌优势。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和公司战略的需求。

五、公司关于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加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自动化技改项目”,“年产400万台环境清洁电器及园林工具扩产项目”及“国内营销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及网络升级项目”,符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强研发资源配置

公司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把控产品质量。全面加强公司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加大研发设备投入,引进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适应未来不断的变化的客户需求。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增强研发实力,逐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 22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进一步提出了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根据要求,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 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 22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17-04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2日

至2017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新区向阳路1号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传真:0512-68252408转909

邮编:21500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