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2)同时刊登在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详见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毛卫民先生、翁国民先生、胡旭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8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6)。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明明:男,中国国籍,1962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第九、十届人大代表、杭州市工商联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明星企业家、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杭州市、萧山区劳动模范。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东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4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56.4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春祥: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荣获“全国钢结构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浙江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十佳总经理”,“杭州市优秀企业家”, “浙江省建筑钢结构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中国“钢结构杰出人才奖”等多项荣誉。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徐春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5.72%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观根:男,中国国籍,1967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钢结构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副会长;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钢结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建设厅第二届科技委钢结构及产业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结构与地基专家委员会委员;《空间结构》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钢结构》杂志编委会委员;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聘为“特聘教授”;广州大学硕士生导师。

荣获中国“钢结构杰出人才奖”、“十一·五”期间浙江省钢结构杰出贡献人才奖;入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劳动模范;被授予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被评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三十周年突出贡献者。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工程师、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南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周观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5.72%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月珍:女,中国国籍, 1964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何月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2%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蒋晨明:男,中国国籍,1980年9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公司设计院设计师、董事长助理和业务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9月担任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

蒋晨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蒋建华: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9月起至今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金匀)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匀持有本公司0.15%的股份。

蒋建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毛卫民:男,中国国籍,1967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教授。曾任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教师、海南大学法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贵州贵航股份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卫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翁国民:男,中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法学教授、浙江大学法与经济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翁国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旭微:女,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89年至今就职于浙江理工大学,现任浙江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旭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2)同时刊登在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次监事会提名何挺先生、徐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详见2017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何挺: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享受杭州市政府津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曾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员、设计院三所副所长、所长。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设计院常务副院长兼一所所长、设计院办公室主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结构与地基基础研究大跨度专业委员会委员。萧山区劳动模范,萧山区十佳优秀科技人才。

何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燕:女,中国国籍,197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1年12月至今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办公室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徐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20%,即8,4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为两年,即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天津东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17,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4,584.37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98%,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实验区南沙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实验区南沙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实验区南沙分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2.535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44号

法定代表人:周观根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17,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4,584.37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98%,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7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郭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徐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周观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何月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蒋晨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毛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翁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胡旭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第1项和第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何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徐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监事2名。

4、审议《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中第1、2、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7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议案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4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中标温州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工程EPC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8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区分网(http://ohztb.ouhai.gov.cn/ohcms/)发布了《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确定我公司与温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总金额为人民币213,730,772元。现将预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标公示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工程EPC项目

2、招标人: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第一中标候选人:温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投标报价:213,730,772元

5、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二、项目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预中标项目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集成体系,是公司由钢结构专业分包商向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商及工程总承包(EPC)转型的重大突破;

2、装配式建筑及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使公司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盈利模式创新等方面更具主动权;

3、本预中标项目如果顺利履行,将有效提升公司在EPC总承包市场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本次预中标项目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未来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目前,该项目尚处于中标公示期,最终中标及合同签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