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65           公司简称:中国汽研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中期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中国汽研贯彻公司战略部署,在“建设国内领先的汽车技术服务商和高科技产品集成供应商”征程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全面贯彻科学发展、提质增效的精神,围绕发展建设和科研经营两条主线,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整体运营质量稳中有升,新签合同、收入、利润均实现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今年上半年加强市场开拓取得成效,技术服务业务板块和产业化制造业务板块营业收入都实现了同比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毛利率较低的专用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以及礼嘉基地、双桥产业园折旧等费用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凯瑞科信公司和凯瑞设备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运输费用也随之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凯瑞特种车公司同比减少了因搬迁而发生的辞退福利及管理费用下四小税改为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凯瑞特种车公司支付货款时供应商给予的现金折扣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技术服务业务收款增加及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收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比增加6,000万元,支付中利凯瑞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比增加3,633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今年同期暂未支付现金股利。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新产品开发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开发项目等研发支出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6,126万元,同比上升17%。其中,经营性利润总额为14,7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86万元,同比上升18%。非经营性利润总额1,4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2万元,同比增长7%。主要变动情况:①技术服务业务板块实现经营性利润总额15,5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94万元,同比增长9%,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快在手合同的执行进度和加大业务市场开发力度;②产业化制造业务板块实现经营性亏损总额78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990万元,主要原因是板块中的专用汽车业务和汽车燃气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业务抢抓市场机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对减亏工作产生一定贡献;③非经营性利润总额同比增长7%,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理财收益同比增加。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a.技术服务因公司今年加强市场开拓取得成效,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b.专用汽车因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利润率却在小幅下降;

c.轨道交通及专用汽车零部件业务因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营业收入和利润率均有所下降;

d.汽车燃气系统业务积极开拓市场,开发了新客户,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e.汽车试验设备开发制造业务今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业务量有所增加,同时,提速项目进度,缩短试验台交货周期,试验台销量同比增加;

f.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业务,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资质准入申报工作暂停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g.SCR尾气后处理系统业务因今年加大市场与客户的开发力度,前端喷射系统产品销售实现一定增长,营业收入和利润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②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a.西南片区收入规模增长,主要是专用汽车业务抓住市场机遇销量大幅增长;

b.华南地区收入大幅度增长,主要是技术服务业务市场拓展取得成效;

c.华中地区收入大幅度减少,主要是凯瑞设备产品销售收入在该区域同比下降;

d.境外为专用车出口业务和技术服务业务增长。

③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1,269,499,816.2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8,437,184.6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支出的净额)。主要用于测试研发基地能力提升、燃气汽车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汽车风洞项目建设。

④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7万元,利润总额16,126万元,分别完成全年预算的67%、46%,同比分别上升55%、17%。综合毛利率24%,较去年下降9个百分点。新签合同同比增长71%,其中,产业化制造业务因专用汽车抓住机遇大力拓展市场,新签合同同比增长127%。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利润总额1,418万元,同比增长7%,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理财收益同比增长。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投资14,781万元,其中,股权投资3,612万元,占比24.4%,非股权投资11,169万元,占比75.6%。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4月26日,公司与香港赛克有限公司(CECK Holdings Co., Ltd)、中钢亚太控股公司(China Steel Asia Pacific Holdings Pte Ltd)签署《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共同出资在重庆设立汽车部件公司“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开展汽车热冲压、塑料复合材料、铝合金部件等轻量化零部件的制造及研发业务。项目总投资67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投资4000万美元,公司出资14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2017年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投资第二次付款3612万元(合525万美元),累计投资5913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65股票简称:中国汽研编号:临2017-02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李开国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批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批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XX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原聘用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认为中天运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中天运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7-02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重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彤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内容及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及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7-02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53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2年5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2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74,4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7,232,000.00元,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6,658,411.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10,509,588.34元。

截止2012年6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2]1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69,499,816.23元;2016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256,258.31元;2017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67,332,874.18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8,437,184.6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并经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高新支行账户(账号:7848018800025383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北部新区支行账户(账号:34614010010004206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光大银行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账户为超募资金专户】,并于2012年6月15日与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整数倍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将能力提升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964.00万元、燃气汽车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290.00万元共计17,254.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汽车风洞项目。该变更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6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临2017-013)。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965股票简称:中国汽研编号:临2017-024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聘用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认为中天运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80万元。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更换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拟聘任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事务所始建于1994年3月,2008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2013年12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中天运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质,旗下设有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北京中天天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天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天运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中天运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事务所变更为中天运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中天运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7-025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凯瑞车辆传动制造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 8月2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科信)、重庆凯瑞车辆传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传动)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1,000万元的担保。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 册 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西路6号3幢

法定代表人:李矛

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凯瑞科信资产总额21,444万元,负债总额21,157万元,资产净额287万元。凯瑞科信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5,805万元,净利润 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凯瑞科信资产总额29,255万元,负债总额28,865万元,资产净额390万元。凯瑞科信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3,350万元,净利润10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份。

(二)重庆凯瑞车辆传动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 册 地: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园长福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民

经营范围:销售:普通机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电器、五金、仪器仪表(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化学危险品);车辆传动系统,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机械产品无损检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公用事业费(水、电、煤气及其他费用)的代理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凯瑞传动资产总额48,213万元,负债总额4,104万元,资产净额44,109万元。凯瑞传动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451万元,净利润 3,19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凯瑞传动资产总额47,494万元,负债总额3,040万元,资产净额44,454万元。凯瑞传动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23万元,净利润34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凯瑞科信、凯瑞传动与招商银行签订的编号:2017年渝九字第2691170804号、第2691170805号的《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2017年8月21日到2018年8月20日期间分别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2017年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提供总额不超过25,7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二年,主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保函、贸易融资等。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作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提供期限两年、总额不超过25,700万元的担保的授权,截止2017年8月21日,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6,316.4万元(其中:子公司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实际占用担保额度266.4万元,凯瑞科信公司实际占用担保额度6,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担保协议

(二)董事会决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