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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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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2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面对市场环境长期低迷、农产品价格长期低位,农民施肥积极性下降、种植结构调整巨大、化肥相关优惠政策取消、竞争白热化等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世界领先的植物营养专家和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公司及全体员工深挖内部潜力、开拓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厚植竞争优势、提高运营水平,保持了经营健康有序的发展,公司在营销转型、技术创新、平台整合及基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47,459.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443.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长1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6%。

营销转型进展顺利。公司将2017年定位服务营销年,提出“全员聚力服务、推动营销转型”,公司坚定不移地聚力服务,聚焦于为客户创造价值,推动公司的转型和增长。上半年,公司围绕产品开发升级,通过开展 “三人小组”试点、高标准试验示范田建设,全面开展技术营销,为种植业提供高附加值的营养解决方案,以及种子、植保、作物管理、农业服务、品牌农产品等一体化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推动营销转型。通过实施“百千万工程”,启动和君金正大商学院,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拔、专业能力提升和考核激励,选拔适用、实用的营销管理人才,为打造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全员聚力服务”凸显成效,产品研发、生产保障、运营保障、人力资源支持、管理优化支持等多方面,为营销系统转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技术创新依然成果靓丽。缓控释肥、叶面肥、液体肥、水溶肥、微生物菌肥、药肥一体化、增效剂与生物刺激素类产品等研发取得新进展;新成立了40个作物研究所以及土壤研究所和植保所,完善和开发作物专用解决方案176套;成立高效复合肥料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大创新工程,新建产学研合作2个,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STS项目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的批复,获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奖等重要荣誉9项。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新申请发明专利15项,截至6月30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02项。

融合共享强化协同效应。进一步加快由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发展,2017年上半年,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华夏银行资管共同发起设立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汇聚种植业产业链全球资源,通过平台打造和整合,为中国农民提供诸如土壤修复、全程作物营养解决方案、农作物品质提升、农机具销售租赁、农技培训指导、机播手代种代收、农产品品牌打造、产销对接、农业金融等全方位的农业服务。公司参股了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上半年,公司通过“增效技术+品牌管理+营销服务+定点生产”的模式,积极推进与上游及同行企业的合作,积极构建行业共创共享生态圈。

全面管理保障公司稳健发展。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内部管控能力。公司继续将管理优化、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作为重点工作,全面预算、计划调度、强化执行考核,公司运营、质量和日常管理水平提升显著,人才队伍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重奖励、严考核得到有效执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 15 号) 的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列报。

备注: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增加以下公司纳入合并报表: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18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高义武、陈宏坤、崔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祝祖强、吕晓峰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事项须经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最终以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更改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18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是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金丰农业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改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期限和总额度保持不变,更改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该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201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增资123,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以及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55,145.4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对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此次增资目的主要是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依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公司在2014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51,040.60万元。2015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31,206.65万元,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23,293.98万元,2017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11,928.8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共投入117,470.07万元。

2、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其中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公司总体部署,项目建设期在2015年开始实施,2015年投入83.61万元,2016年投入370.04万元,2017年上半年投入179.8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共投入633.52万元。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36,90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利息131.91万元,2014年总共补充流动资金26,939.64万元,2015年补充流动资金10,084.5万元,2016年补充流动资金17.7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共补充流动资金37,041.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31.91万元。本项目已实施完毕,本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销户处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355.1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010.33万元,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为53,344.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4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02,752.85万元,实际收到款项202,909.99万元,(该差异产生原因是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57.14万元,已在中国银行临沭支行基本户中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603.68万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支出13.02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5,145.49万元,账户余额54,355.16万元,存放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相关部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农业”),在中国各主要的农业种植区域,拟建立千家县级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机构,为中国种植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户等提供诸如土壤修复、全程作物营养解决方案、农作物品质提升、农机具销售租赁、农技培训指导、机播手代种代收、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金融等全方位的农业服务。鉴于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稳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满足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投资进度、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丰农业及子公司合计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可进行滚动使用。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金丰农业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2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低风险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所需资金的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金丰农业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金丰农业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金丰农业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较短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金丰农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不会影响金丰农业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金丰农业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方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规模不断扩大,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证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金丰农业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金丰农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金丰农业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金丰农业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改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以下简称“德国金正大”)在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0.623亿欧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正大”)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银行集团等四家银行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3.3亿欧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因德国金正大的经营业务主要发生在下属子公司,各子公司对融资有直接需求,为保证德国金正大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融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对德国金正大的担保更改为对德国金正大及其子公司COMPO GmbH、A.NAVARRO,S.A.、COMPO Italia S.r.l.、COMPO Iberia S.L.等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和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

因香港金正大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为保证香港金正大正常经营和融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对香港金正大的担保不再指定具体银行具体担保额度,公司对香港金正大提供担保的期限和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3亿欧元(或等值外币)保持不变。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Kingenta Investco GmbH

1、公司名称:Kingenta Investco GmbH

2、注册地址:Gildenstra?e 36, 48157 Münst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翟际栋, 张帆 和 Stephan Engster

4、注册号码:HRB 16667

5、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德国金正大100%的股权,德国金正大为控股子公司。

2016年6-12月,德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5,612.09万欧元,实现净利润-2,523.58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1,124.62万欧元,净资产9,501.93万欧元,负债21,622.69万欧元,资产负债率69.4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德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23,066.63万欧元,实现净利润2,555.2万欧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34,814.71万欧元,净资产12,030.21万欧元,负债22,784.5万欧元,资产负债率65.4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A.NAVARRO,S.A.

1、公司名称:A.NAVARRO,S.A.

2、注册地址:Poligono Industrial Sector 20 Almeria Spain

3、法定代表人:Yoel Nitzani

4、注册号码:A04022851

5、注册资本:903,000.00欧元

6、经营范围:肥料、植保产品、杀虫剂等相关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Kingenta Investco GmbH 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 GmbH持有Kingenta Investco,S.L.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S.L.持有A.NAVARRO,S.A.70%的股权。

2016年度,A.NAVARRO,S.A.实现营业收入849.76万欧元,实现净利润-21.12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572.86万欧元,净资产285.68万欧元,负债287.18万欧元,资产负债率50.1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A.NAVARRO,S.A.实现营业收入508.39万欧元,实现净利润-9.34万欧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732.40万欧元,净资产264.41万欧元,负债467.99万欧元,资产负债率63.90%。(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COMPO Italia S.r.l.

1、公司名称:COMPO Italia S.r.l.

2、注册地址:CESANO MADERNO (MB) VIA MARCONATO 8 CAP 20811

3、法定代表人:Vittorio Mondellini

4、注册登记号:MB-1887897

5、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6、经营范围: 化肥和农药的生产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Kingenta Investco GmbH 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 GmbH持有Colada Italy S.r.l.100%的股权,Colada Italy S.r.l.持有COMPO Italia S.r.l. 100%的股权。

2016年度,COMPO Italia S.r.l.实现营业收入1,827.82万欧元,实现净利润-7.70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0.73万欧元,净资产707.71万欧元,负债633.02万欧元,资产负债率47.21%。(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COMPO Italia S.r.l.实现营业收入1,509.99万欧元,实现净利润134.97万欧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1,688.71万欧元,净资产847.58万欧元,负债841.13万欧元,资产负债率49.8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COMPO Iberia S.L.

1、公司名称:COMPO Iberia S.L.

2、注册地址:Calle Joan d’Austria, 3947, Barcelona, 08005 Spain

3、法定代表人:Walter Stevens

4、注册号码:B86200532

5、注册资本:3,300.00欧元

6、经营范围: 肥料生产和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Kingenta Investco GmbH 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 GmbH持有Estramil Investments S.L.100%的股权,Estramil Investments S.L.持有COMPO Iberia S.L. 100%的股权。

2016年度,COMPO Iberia S.L.实现营业收入1,619.47万欧元,实现净利润-7.35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656.79万欧元,净资产1227.68万欧元,负债429.11万欧元,资产负债率25.90%。(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COMPO Iberia S.L.实现营业收入1,323.04万欧元,实现净利润117.54万欧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2,109.08万欧元,净资产1,329.44万欧元,负债779.64万欧元,资产负债率36.9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COMPO GmbH

1、公司名称:COMPO GmbH

2、注册地址:Gildenstra?e 38, 48157 Münst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Stephan Engster 和 张帆

4、注册号码:HRB 13756

5、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6、经营范围:肥料,植物保护和杀虫剂生产和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Kingenta Investco GmbH 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 GmbH持有COMPO GmbH 100%的股权.

2016年度,Compo Gmbh实现营业收入3,440.95万欧元,实现净利润-730.09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04.31万欧元,净资产627.46万欧元,负债19,076.85万欧元,资产负债率96.8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COMPO GmbH实现营业收入13,402.00万欧元,实现净利润1,504.30万欧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17,997.82 万欧元,净资产2,037.57 万欧元,负债15,960.25 万欧元,资产负债率88.6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1、公司名称: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2、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RM 1402-03, 14/F CONNAUGHT COMM BLDG 185 WANCHAI RD HONG KONG

4、注册日期:2014 年 6 月 24 日

5、注册证书编号:2112314

6、商业登记证号:63498915-000-06-14-A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技术研发与咨询

8、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港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度,香港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36.94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68.54万元,净资产12,854.44万元,负债7,314.1万元,资产负债率36.2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17年1-6月,香港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300.79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23,157.23万元,净资产15,387.25万元,负债7,769.99万元,资产负债率33.5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719,018.21万元(美元、欧元汇率按2017年6月30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以下同),实际担保余额为150,665.0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8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630,951.0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50,665.0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8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本次担保变更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仍为26.3亿元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1.3亿美元,占2016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80.2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26.3亿元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1.3亿美元,占2016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80.2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更改,担保的期限和总额度保持不变,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更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更改,担保的期限和总额度保持不变,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更改,是根据部分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担保的期限和总额度保持不变,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其他事项

鉴于上述业务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万连步先生签署上述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6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7年9月8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至2017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更改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议案1、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7年9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崔彬、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7年9月8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