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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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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0号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5金科0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余额27亿元,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黄红云先生通过“银河汇通2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12,500,000股,未包含在上述所持股份中。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回暖趋势强劲,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更趋明显。在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基调,上半年政策环境持续趋紧,因城施策调控不断深化,调控效果已经显现,城市轮动趋势明显,多数热点城市受供应不足影响,成交量同比降幅较大,价格增幅放缓,土地市场热度不减,住宅用地供需同步上升,楼面地价持续上涨。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0,61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5%,其中住宅投资34,318亿元,增长10.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4,6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3.5%;商品房销售额59,152亿元,同比增长21.5%,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7.9%。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地产+社区综合服务”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制订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7-2020)》(以下简称“《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出,公司计划在2020年力争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1,500亿元,并力争向2020年冲击2000亿元目标奋斗。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出台,清晰了公司发展目标,明确了公司奋斗方向。

半年来,公司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围绕“改革创新、合作共赢”总体思路,踩准市场节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1、房地产业务方面。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项目75个,开工面积约30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113万平方米,期末在建面积约1,309万平方米。

营销方面,聚焦“去库存、扩规模、促变革、塑价值”的营销策略,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277亿元,同比增长约107%,其中地产板块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267亿元,同比增长约113%,签约销售面积约3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84%。

项目拓展方面,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持续优化战略布局,加大合资合作力度,聚焦深耕核心城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土地储备可建面积约1,997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土地投资约204亿元,新获项目22个,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约422万平方米,并与碧桂园、金辉集团、旭辉控股、新城控股、中南建设、美的地产等公司展开合作。新增土地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上述新获项目,公司可能根据经营需要,引入合资合作单位,共同开发,权益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社区服务方面,新进杭州、宜昌、天津、南充、峨眉5个城市,进驻城市已达85个,在管项目超过400个。实现营业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约54%。

此外,公司在产品定位研发、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再上新台阶,有效提升了项目运营效率和质量。

2、新能源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新能源业务,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上半年完成上网发电17,561.28万度,同比增长约22%;实现发电收入约7,365万元,同比增长约14%; 实现净利润约483万元;景峡2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进展顺利。

3、公司融资情况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8家,分别是:泰安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海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滨奥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滨耀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成长置业有限公司、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陕西宏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市金科汇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鼎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航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轩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升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银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雅安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金科泽大置业有限公司、忠县八斗台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金辰圣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科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金科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金科置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金科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金科中盛贰拾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石河子市金科中盛拾柒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分别是:新疆金科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家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科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科宇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遵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计预计对该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其增加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6.3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6日(周三)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9日(周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号)。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40.81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共计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号)。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和报告期末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4,890.2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9.6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0万元;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655.99万元,收回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00万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6.92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54,546.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6.55万元。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8,712.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12月1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由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因此在2015年10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国竣)、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长城证券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及其四家项目公司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金裕)、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凯)、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金科)及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6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9,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9,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陆续收回2016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7年1月-6月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1月-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重庆·金科开州财富中心项目、重庆·金科江津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此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距资产负债表日最近一栋楼竣工时间。

注2:由于重庆·金科开州财富中心项目、重庆·金科江津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本期只销售了部分房屋,因此待募投项目全部实现销售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的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由于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本期未竣工,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期未产生效益。

注4: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处于在建过程中,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期未产生效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计预计对该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其增加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上述议案经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新增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7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务会展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88,543.61万元,净资产为49,371.35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74.40万元,净利润6,913.33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56,718.57万元,净资产为49,830.51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542.23万元,净利润459.16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就对该公司的剩余担保额度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末,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800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37,616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2,996,41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77%,占总资产的27.43%。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6.3亿元。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情况

1、重庆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科”)

重庆美科成立于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03,法定代表人为喻林强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重庆美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分区L01-1/04、L01-3/04地块。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其 50%股权,广州美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对重庆美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10亿元。

2、重庆市碧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碧金辉”)

重庆市碧金辉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51号29A幢,法定代表人为朱雷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重庆碧金辉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G分区的G14-2/03、G15-3/03、G16-3/03号地块。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重庆碧金辉目前为重庆辉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辉沛”)和重庆市垫江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的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最终持有其 33%股权,重庆辉沛持有其 33%的股权,重庆碧桂园顺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碧桂园”)持有其 34%的股权,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对重庆碧金辉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7.5亿元。

3、重庆金碧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碧辉”)

重庆金碧辉成立于2017年7月3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行政中心3号楼107附23号,法定代表人为喻林强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重庆金碧辉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G分区的G21-1/03、G21-3/03、G22-1/03号地块。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重庆金碧辉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的全资子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的安排,重庆金科最终持有其34%股权,重庆辉沛持有其33%的股权,重庆碧桂园持有其33%的股权,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对重庆金碧辉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5.7亿元。

4、南京裕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鸿公司”)

裕鸿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9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天元东路1009号(江宁高新园),法定代表人为翟贵君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裕鸿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江苏南京NO.2017G21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裕鸿公司目前为武汉金地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地”)、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利”)、南京璞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的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最终持有其16.23%的股权,安徽保利持有其9.43%的股权,武汉金地持有其9.43%的股权,桐乡市安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6.23%的股权,南京市高淳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6.23%的股权,南京辉城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6.23%的股权,南京泰熠和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6.23%的股权,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为裕鸿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4亿元。

5、常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科”)

常州金科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10号,法定代表人为潘阿明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常州金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常州市新北区JZX20170203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常州金科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金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科嘉润”)全资子公司。按照合作协议安排,无锡金科嘉润最终持有40%的股权,无锡鼎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保利常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为常州金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6亿元。

6、嘉善盛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诚公司”)

盛诚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1号203室-026工位,法定代表人为蒋达强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盛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浙江嘉善2016-5-1、2016-5-2、2013-52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盛诚公司目前为上海旭耐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句容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持有其49%的股权,上海旭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所有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项目建设期间内按持股比例为盛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5.5亿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期限及利率

公司拟根据上述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要,向该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3亿元。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资助款项资助到位起不超过36个月。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并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上述参股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除公司以外的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按持股比例为该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3亿元,且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且资助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并将安排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该等公司的发展,且在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针对此次财务资助,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地产项目开发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6日(周三)14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7年9月6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1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

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7年6月末,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6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法规规定,现就本公司截至2017年6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合并口径下(以下同)借款余额为596.54亿元,较2016年末借款余额445.38亿元增加151.16亿元,增加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25.32亿元的67.08%。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 银行贷款

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232.4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53.5亿元,增加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7%。

(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已发行且尚在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合计余额为204.1亿元,较2016年末减少17.1亿元,减少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

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合计余额为85.63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20.86亿元,增加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其他借款余额为74.4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48.3亿元,增加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主要系本年本公司加大土地投资力度,利用融资窗口加快融资上账,避免政策变化对公司产生影响,半年度末公司持有现金170.52亿元,不会对本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支付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6年末净资产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