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 年 8月1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简要说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7 年7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1、授予日:2017年7月17日
2、授予数量:160万股。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14.5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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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锁定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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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3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朱国强等21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23,296,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696,0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9,6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9号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7 年 8 月 16日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激励计划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本次授予完成后,张元园女士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为42.17%,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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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共23,296,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 2017 年至 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据测算,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277.86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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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8月 21日
●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4 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一、前期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人民币保证收益型产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到期收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3.9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94,465.75元。
二、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2. 产品代码:1101168902
3. 币种:人民币
4. 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6. 产品期限:89天
7. 产品起息日:2017年8月21日
8. 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9日
9.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5%/年
10.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9,8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