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7-04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涂正刚因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涂正刚因病缺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编号:2017-04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IPO上市聘任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工作质量较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聘任为下一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此,本公司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该提案已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1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7-04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提升经营效益;考虑公司后续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暂定,实际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导致的《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订后《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的增加及相应《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准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1证券简称:数据港公告编号:2017-045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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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17年8月11日及2017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对外投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B33项目对外投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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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17年9月6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7162188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先生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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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