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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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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世界经济继续改善,但全球经济并不平衡,结构性强劲增长仍未出现,依然面临不少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轮胎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的关键期已经到来,轮胎高性能化及轮胎生产技术智能化已经成为轮胎业界发展的重要特点。2017年以来,公司市场拓展及订单情况良好,新增签单及原延迟交付的订单逐步实现交付,橡胶装备系统收入增长明显,同时抚顺伊科思的合成橡胶产品市场环境恢复、产品品质提升,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增长明显,由此总体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78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80%;营业利润3,009.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9%;利润总额3,43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6.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8.83%。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单位:元

营业收入构成单位: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6 年 12月3日颁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准则要求企业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公司按本规定规范执行。

2、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经本公司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1)青岛软控精工有限公司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与拉萨瑜朋恒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拉萨瑜朋恒铎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青岛软控精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4800万元。自2017年3月31日起,青岛软控精工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1)临沂皓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4月30日,控股子公司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临沂皓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09.1万元。自2017年5月开始,临沂皓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仲雪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荣健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张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3,198,417.00元,其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22,622,079.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无以前年度使用资金情况。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用账户。2016年10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差额5,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066,315.96元,已扣除发行费用5,000,000元及银行手续费1,393.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变更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方法及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 年5月10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利润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1日